張強最近有點煩,他駕照科目一理論考了三次都沒過,如果這次再考不過,丟人就丟大了。得趕緊想個辦法,確保這次考試能通過,哪怕是花點兒錢能買過也行呀。
他想到了駕校教練李剛,教練認識的人多,肯定有門路。他馬上找到李剛,說出自己打算花錢找人幫忙通過理論考試的想法。李剛聽後很平靜,說自己確實有辦法幫忙“軟考”(就是通過作弊的方式),但是他還是鼓勵張強先自己看書和練題,考不過再說。張強說自己隻讀過兩年小學,大字不識幾個,平時在工地打工根本沒時間看書,願意花錢“軟考”通過。李剛見張強態度如此堅決,當天就聯係了“軟考高手”王伍。王伍一口答應,收費3500元,其中500元是李剛的介紹費。張強當即通過微信付了錢。
考試當天,張強在考場門口與王伍見麵,王伍給張強穿戴上在網絡上購買的攝像頭、信號發射器、耳麥等電子作弊設備後,自己留在考場外車內根據接收到的張強身上佩戴的作弊設備偷拍的考場試題畫麵遙控指揮考場內的張強答題。張強進入考場後,在答題過程中因為緊張一直不停地摸著耳朵,被監考民警當場搜出耳麥等作弊設備,考場外的王伍也被抓獲。
公安機關取消了張強的考試資格,並對他進行了行政處罰。李剛、王伍則因涉嫌組織考試作弊罪被立案偵查。
考試作弊一直是古今中外的頑疾,為了淨化考試環境,2015年《刑法》第284條規定了考試作弊的三種罪:在法律規定的國家考試中,組織作弊或者為他人實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幫助的,構成組織考試作弊罪;為實施考試作弊行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考試的試題、答案的,構成非法出售、提供試題;代替他人或者讓他人代替自己參加第一款規定的考試的,構成代替考試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