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老百姓身邊的法律事兒

7.“過期不候”:保證的時效

“張哥,明明是你說的,他還不起你就幫他還。你不要不承認,你親自打了條子的,你簽名按了手印,你抵賴不了。”老李揮舞著手中的借條,怒氣衝衝,口水都噴到了老張臉上。

四年前,老張的小舅子說要開公司,找老張借錢。老張當時剛買了房,也周轉不開,就帶著小舅子去找了老兄弟老李。老李對老張這個小舅子不熟悉,但他信任老張。好多年的老交情了,信得過。借錢的時候,老李就說:“老張,我是信你才把棺材本拿出來。”老張拍著胸脯說:“放心!他不還你,我還你!”

借條打了。借款20萬元,半年內歸還;若到期不還,老張保證還。借條裏,“保證人張某某”字跡清晰,紅紅的手印灼眼。

老張看著憤怒的老兄弟,欲言又止。他有心履行承諾,可是小舅子去年就破產跑路了,大半年人影不見。這20萬元若是給出去,鐵定就收不回來了。兒子已經長大,婚事將近,父母老病體弱,到處都是用錢的地方。狠了狠心,老張決定辜負老友。“老李啊,對不起。當時說好的是半年就還。他半年沒還,你就該來找我還,那時候我手裏還有點閑錢。現在啊,我也沒錢了。你知道嗎?你這條子過期了。過期不候,你不懂?”

“那時候老子也不缺錢,把你們當兄弟,給你們麵子,才沒有找你們還錢!但老子現在等錢急用!你現在跟老子說過期不候?”老李雙目赤紅,收起借條,就和老張扭打在一起。

警察來了,把兩個打得鼻青臉腫的人帶回派出所。兩人均受到了處罰,借款的事情還是無法解決。吵架、打架都不能解決問題,老李把老張告上了法庭,要求老張履行保證人的保證責任,代老張的小舅子清償借款。然而,法院認為:保證期間已過,保證人老張不需要再承擔保證責任,最終駁回了老李的訴訟請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