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沒有給員工參加養老保險,如何追討?
員工對所在企業遲交、少交和不交養老保險費的情況,應當在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被侵害起兩年內向社保機構和有關部門投訴,也可以直接向勞動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職工可以自願不參保嗎?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六十條“用人單位應當自行申報、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緩繳、減免。職工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由用人單位代扣代繳,用人單位應當按月將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明細情況告知本人。”
《社會保險費申報繳納管理規定》第三十一條“用人單位未按月將代扣代繳社會保險費明細情況告知職工本人,或者未按照規定通報、公布本單位全年社會保險費繳納情況的,職工有權向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舉報、投訴。”
《社會保險費征繳監督檢查辦法》第十四條“對繳費單位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應當給予警告,並可以處以5 000元以下的罰款:(二)未按規定從繳費個人工資中代扣代繳社會保險費的;”等規定,企業從職工工資代扣代繳社會保險費用是法定權力,不代扣代繳將受到行政處罰。
企業依法在《員工守則》等規章製度中規定職工不同意參加社會保險的不予錄用,已經錄用的屬於嚴重違反本企業規章製度行為,予以解除勞動合同,不支付經濟補償金。
參保員工擁有多個電腦號如何處理?
員工擁有多個電腦號的,可能是由於有多個身份證號碼所致。參保員工如發現擁有多個電腦號時,須提供相關部門的證明,證明多個號碼同屬一個人,由現繳費企業填報《深圳市企業員工參加社會保險變更表》,到社保征收部門辦理電腦號合並手續。如果各繳費記錄中有重複繳費的,社保機構應將重複繳交的保險費本金按比例退還企業和員工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