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月12日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發布)尊敬的私募基金管理人:
為提高私募基金備案工作效率,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以下簡稱“協會”)在此溫馨提示,申請私募基金備案及備案完成後應當注意以下重點事項:一、私募基金備案總體性要求
1私募基金在投資運作中,應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投資基金法》、《私募投資基金監督管理暫行辦法》、《證券期貨經營機構私募資產管理業務暫行規定》、《私募投資基金管理人登記和基金備案辦法(試行)》、《關於進一步規範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記若幹事項的公告》、《私募投資基金信息披露管理辦法》、《私募投資基金募集行為管理辦法》、《私募投資基金合同指引》、《證券期貨經營機構私募資產管理計劃備案管理規範1-4號》、《私募基金登記備案相關問題解答1-14》等法律法規和自律規則,不得向非合格投資者募集,嚴格落實投資者適當性管理製度,不得變相保底保收益,不得違反相關杠杆比例要求,嚴格履行相關信息披露要求。
2私募基金管理人應當在私募基金募集完畢後20個工作日內進行備案,並保證基金備案及持續信息更新中所提供的所有材料及信息(含係統填報信息)應真實、準確、完整,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3私募基金管理人應認真閱讀本須知和係統提示,保持所上傳材料與係統填報信息(資產管理業務綜合報送平台和從業人員管理平台)一致,上傳私募基金備案承諾函、基金合同、風險揭示書、實繳出資證明等相關書麵材料且簽章齊全。
4私募基金管理人應結合私募基金投資運營實際,及時報送基金重大事項變更情況及清算信息,按時履行基金季度、年度更新義務。私募基金管理人未按時履行季度、年度和重大事項信息報送更新義務累計達2次的,中國基金業協會將其列入異常機構名單,並通過私募基金管理人公示平台(http://gsamacorgcn)對外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