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兒童是祖國的未來, 是中華民族的希望。” 習近平總書記深刻指出, “全社會都要了解少年兒童、尊重少年兒童、關心少年兒童、服務少年兒童, 為少年兒童提供良好社會環境。”
2020 年10 月17 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經第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二次會議第二次修訂表決通過, 該法自2021 年6 月1 日起正式實施。修訂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本書簡稱《未成年人保護法》), 法律條文從七十二條增至一百三十二條, 增加最有利於未成年人原則, 確立和完善了家庭監護製度、強製報告製度、侵害人身權益違法犯罪人員信息查詢和從業禁止製度、國家監護製度、未成年人網絡保護製度、預防和處置校園欺淩製度等, 對促進我國未成年人保護事業的發展具有裏程碑意義。
為了更好地開展《未成年人保護法》宣傳工作, 營造未成年人更加良好的成長環境, 上海市長寧區人民法院和上海市長寧區虹橋街道辦事處共同組織編寫了《未成年人保護法律知識百問百答》一書。本書聚焦新修訂的《未成年人保護法》及相關法律法規、典型案例和最新工作實踐, 用通俗易懂的語言介紹未成年人保護的相關法律要點。
上海市長寧區虹橋街道辦事處是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基層立法聯係點, 上海市長寧區人民法院是上海市人大常委會基層立法聯係點。1984年, 長寧法院創建我國大陸地區第一個少年刑事案件合議庭。三十多年來, 長寧法院不斷探索完善有利於未成年人教育、感化、挽救的審判方式、方法和工作機製, 形成了未成年人審判的“圓桌會議” 、“一二三四五” 工作機製和“二情三心四理” 工作方法等可複製經驗。近年來, 上海市長寧區人民法院堅持“兒童利益最大化” 工作理念, 堅持發展未成年人刑事審判特色工作, 積極探索未成年人民事審判創新工作, 積極探索適合未成年人參與訴訟、未成年人刑事審判心理輔導、離婚案件中未成年人權益保護工作的製度建設, 積累了豐富的工作經驗和實踐素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