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未成年人保護法律知識百問百答

附錄二

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 修訂草案) 》的說明———2019 年10 月21 日在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四次會議上全國人大社會建設委員會主任委員 何毅亭委員長、各位副委員長、秘書長、各位委員:我受全國人大社會建設委員會委托, 作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修訂草案)》的說明。

一、修改未成年人保護法的必要性黨中央曆來高度重視未成年人保護工作。習近平總書記深刻指出:少年兒童是祖國的未來, 是中華民族的希望。” “全社會都要了解少年兒童、尊重少年兒童、關心少年兒童、服務少年兒童, 為少年兒童提供良好社會環境。” 黨的十八大以來, 以習近平同誌為核心的黨中央對未成年人保護工作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批示和決策部署, 對完善未成年人保護相關法律製度、改進未成年人保護工作, 提出明確要求。許多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黨政有關部門、司法機關以及社會各界人士也強烈呼籲修改未成年人保護法, 以更好適應未成年人保護工作的現實需要。2018 年以來, 全國人大代表提出修改完善未成年人保護相關法律的議案16 件, 建議11 件, 政協委員提出相關政協提案5 件。

2018 年, 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立法規劃明確由全國人大社會建設委員會牽頭修改未成年人保護法。同年9 月, 全國人大社會建設委員會牽頭成立了未成年人保護法修改工作領導小組, 成員單位包括中央宣傳部、中央網信辦、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教育部、公安部、民政部、司法部、文化旅遊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共青團中央。在修法過程中, 社會建設委員會進行了廣泛深入的調查研究, 多次與黨中央和國務院的有關部門、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共青團中央、全國婦聯等有關方麵溝通協商、交換意見; 書麵征求了全國31 個省、自治區、直轄市人大的意見; 廣泛聽取各級人大代表, 有關黨政部門、司法機關、群團組織, 部分專家學者、一線未成年人保護工作者、律師、學校教師、未成年人及其家長、互聯網企業的意見和建議。在反複研究論證的基礎上, 形成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修訂草案)》(以下簡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