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哲宗元祐四年(1089)七月,五十四歲的蘇軾,兩鬢風霜,以龍圖閣學士任杭州知州兼浙西路兵馬鈴轄再次來到杭州。
這次任職直至元祐六年(1091)三月,曆時近兩年。
如同數年之前,杭州似乎是蘇軾一生中最能容納他的傷心、失意的所在。
蘇軾前後兩次到杭州任職,都是由於不安於朝而被迫乞外任。
第一次因批評王安石新法,引起新派疑忌而“懼禍乞出”。
第二次則因與司馬光在“盡廢新法”問題上產生分歧,受到舊派排擠,又連上章疏力求補外。
無論讚成或反對,蘇軾與“新法”始終格格不入。
每當此時,命運便將杭州溫情的山水交付蘇軾,使他壯年倅杭時被變法派驅逐的孤單鬱悶,十幾年後不見容於保守派的深沉憤慨得以暫時紓解。
闊別杭州十五年,此時的蘇軾已經是飽經風霜的老人。
當他故地重遊,見萬鬆嶺上寒梅獨放,撫今追昔,深覺蒼涼:“綠發尋春湖畔回,萬鬆嶺上一枝開。而今縱老霜根在,得見劉郎又獨來。”(《次韻楊公濟奉議梅花十首》其三)
蘇軾如老梅,鐵骨仍在,卻似萬鬆嶺上一枝獨開,內心沉澱了太多的複雜感受。
這時的蘇軾,經曆了“烏台詩案”,再經各地輾轉,也許杭州溫和的風情已經不再像十五年前那樣足以撫慰了。
也或許,蘇軾已經接受了自己在宦海中無解的結局並跳脫出來不再自怨自艾。
總之,接下來的時光裏,蘇軾不談風月。
在這番任職知州的兩年裏,他憑著當今高太後的支持,借助手中的地方軍政大權,將更多的精力投注到政事上,多有建樹。
元祐四年(1089),蘇軾剛到杭州即遭逢嚴重的自然災害。
杭州冬春水澇,早稻無法下種;五、六月以來又鬧旱災,剛剛種下的晚稻也收成無望,早晚兩季都受損失,“民之艱食,無甚今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