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斷了幾十年之後,當傳統節日之一的七夕重新回到都市人的視野時,已經被改造成不倫不類的“中國式情人節”。在商業力量的包裝下,“約會”被塑造為七夕的主題,圍繞這一主題,鮮花店(總得送女朋友一束鮮花吧)、餐飲店(總得請女朋友吃一頓飯吧)、酒店(前麵的鋪墊不就為了最後的開房嗎?)的生意被調動了起來,紅男綠女們想象著自己就如牛郎織女一樣赴一場愛情之約,荷爾蒙飛揚,其實呢,不外是滿足了自己的物欲、成全了商家的生意而已。
如果一位古人穿越來到現代,看到七夕被過成了所謂的情人節,一定大惑不解。不是古人不解風情,而是按以前的習俗,民間談婚論嫁都要避開七夕:“七月七日,迎親嫁女避節。”古代的卜筮類書籍《日書》說:“戊申、己酉,牽牛以取(娶)織女,不果,三棄”;“戊申、己酉,牽牛以取(娶)織女,不果,不出三歲,棄若亡”。在古人的觀念中,牛郎織女是“凶日”成婚的象征。即使用今天的眼光來看,七夕所代表的婚姻愛情也是完全不值得羨慕的:夫妻長年兩地分居,一年隻得相會一次。誰願意自己婚後的夫妻生活是這樣子的?今人將七夕當成了情人節,簡直莫名其妙。
古人過七夕,並不是想仿效牛郎織女鵲橋約會,而是為了向織女星乞求巧智。舊時的女兒家,都希望自己心靈手巧,就好比現在的女孩子都希望自己胸大顏美,而在中國的傳說中,織女正是巧星,姑娘們相信在七夕之夜向織女星祈願,可以讓自己變得手巧心靈。也因此,七夕又叫作“乞巧節”。
怎麽個“乞巧”法呢?《東京夢華錄》載,北宋時,每至七夕,“貴家多結彩樓於庭,謂之‘乞巧樓’。鋪陳磨喝樂、花瓜、酒炙、筆硯、針線,或兒童裁詩,女郎呈巧,焚香列拜,謂之‘乞巧’。婦女望月穿針,或以小蜘蛛安盒子內,次日看之,若網圓正,謂之‘得巧’”。《夢粱錄》載,南宋時,“富貴之家,於高樓危榭,安排筵會,以賞節序,又於廣庭中設香案及酒果,遂令女郎望月,瞻鬥列拜,次乞巧於女、牛。或取小蜘蛛,以金銀小盒兒盛之,次早觀其網絲圓正,名曰‘得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