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墨子》書中,有六篇(第四十到第四十五篇)與全書的其他部分不同,它們在邏輯學上有特殊的價值。這六篇中,第四十到第四十一篇標題《經上》、《經下》,內容包含有邏輯、倫理、數學和科學思想的定義;第四十二到第四十三篇標題《經說上》、《經說下》,對前兩章中的定義加以解釋;第四十四到第四十五篇標題《大取》、《小取》,就字義說是“舉例”,其中討論了幾個有邏輯意義的題目。這六篇的中心是以邏輯的方式樹立墨子的主張,批判名家的思想,六篇合在一起,就是通常所稱的“墨經”。
在前一章裏,我們分析了莊子所論述的兩個層次的知識。在第一個層次上,他論述了事物的相對性,達到了與惠施一致的結論。在這層次上,莊子同意名家,而從更高的角度批判了常識的觀點。在第二個層次上,莊子超越了惠施,並從更高的觀點批判了名家的論辯,這樣,道家便也批判了名家;而道家的論證,從邏輯觀點看,比名家的論證處於更高的層次。道家和名家的論證都否定人們的常識觀點;為了解它們,需要對它們進行認真的反思。
在另一方麵,墨家和儒家中的一部分都站在常識觀點的一方。他們兩家雖然有許多不同,但是都主張要從實際出發,這是兩家的共同之處。為反對名家的論辯,他們幾乎是沿著相似的思想路線,從認識論和邏輯的理論來維護常識的觀點。這些理論便構成“墨經”的內容,儒家在這方麵的思想見於《荀子》的《正名》篇。荀子是先秦時期重要的儒家思想家之一,在後麵第十三章裏,將對他進行討論。
關於知識和名的討論
“墨經”中的認識論理論是一種樸素的實在論。它認為,人具有認識事物的能力,它是“所以知也,而不必知”(《經說上》),就是說,人依賴認知能力才得以取得知識,但並不因有認知能力就必定有知識。其原因是,人的認知能力必須與一個知識對象打交道。“知也者,以其知過物而能貌之。”(同上)這是說,人以其認知能力和對象接觸,得以辨認它的形相,由此構成知識。除去視覺、聽覺這些感覺器官,人還需要有一個思維的器官,在中國古代把它稱作心,“心也者,以其知論物。”(同上)就是說,人能理解對象要靠心之所知。也就是說,人以其感官把外界事物的印象傳達到心,心則對這些印象進行分析綜合,加以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