濰邑[1]李氏有別第[2],忽一翁來稅居[3],歲出直金五十,諾之。既去無耗,李囑家人別租。翌日,翁至,曰:“租宅已有關說,何欲更僦他人?”李白所疑。翁曰:“我將久居是,所以遲遲者,以涓吉在十日之後耳。”因先納一歲之直,曰:“終歲空之,勿問也。”李送出,問期,翁告之。
過期數日,亦竟渺然。及往覘之,則雙扉內閉,炊煙起而人聲雜矣。訝之,投刺往謁。翁趨[4]出,逆而入,笑語可親。既歸,遣人饋遺其家,翁犒賜豐隆。又數日,李設筵邀翁,款洽甚歡。問其居裏,以秦中[5]對。李訝其遠,翁曰:“貴鄉福地也。秦中不可居,大難將作。”時方承平[6],置未深問。越日,翁折柬[7]報居停之禮,供帳飲食,備極侈麗。李益驚,疑為貴官。翁以交好,因自言為狐。李駭絕,逢人輒道。
邑搢紳聞其異,日結駟於門[8],願納交翁,翁無不傴僂接見[9]。漸而郡官亦時還往。獨邑令求通,輒辭以故。令又托主人先容,翁辭。李詰其故,翁離席近客而私語曰:“君自不知,彼前身為驢,今雖儼然民上,乃飲而亦醉者也。仆固異類,羞與為伍。”李乃托詞告令,謂狐畏其神明,故不敢見。令信之而止。此康熙十一年事,未幾,秦罹兵燹。狐能前知,信矣。
異史氏曰:驢之為物龐然也。一怒則踶趹[10]嗥嘶,眼大於盎[11],氣粗於牛,不惟聲難聞,狀亦難見。倘執束芻[12]而誘之,則帖耳輯首[13],喜受羈勒矣。以此居民上,宜其飲而亦醉也。願臨民者[14],以驢為戒,而求齒於狐,則德日進矣。
【注釋】
[1]濰邑:濰縣。今屬山東省濰坊市。
[2]別第:猶別業、別墅,本宅之外的宅邸。
[3]稅居:租賃住處。
[4]趨:小步快走,表示恭敬。
[5]秦中:指今陝西省中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