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始皇三十四年(前213年)秦始皇下令:除了秦朝國史、醫藥、術數、農技、園藝等著作外,其它一律限期交到官府,統一焚毀。
逾期不交者處以黥刑或罰做苦役,凡談論《詩》、《書》等儒家經典者處死,借古謗今者滅族,廢止私學,欲學者以吏為師。
次年,又發生了坑儒事件。
秦始皇晚年為求長生不老,遂寄希望於方士可為他尋覓不死仙藥。
但因方士侯生、盧生等人斥罵秦始皇,始皇大怒,於是下令禦史拿問諸生。
其時受株連的儒生達四百六十餘人,全部被活埋於鹹陽。
這就是中國曆史上著名的“焚書坑儒”事件。
焚書坑儒暴露了秦政的苛暴,加速了秦朝的滅亡。
瑪雅曆史上,也有過類似的事件,不過,下令焚書的是外來的侵入者,“坑”的是瑪雅的祭司。
西班牙殖民者入侵瑪雅之後,不僅在軍事上與瑪雅人的反抗展開較量。
並且在文化上,兩個民族也發生了衝突。
西班牙人信奉的天主教教義與瑪雅祭司集團所代表的信仰格格不入。
結果,西班牙軍隊的隨軍主教迪那戈-德-蘭達,竟然策劃了一次大規模的“焚書坑儒”,1562年他下令將所有瑪雅書籍付之一炬,並將瑪雅祭司全部處以火刑。
瑪雅祭司集團全權掌管著用象形文字記錄的瑪雅曆史、文化知識,他們是瑪雅社會的知識階層。
蘭達這麽一燒,致使瑪雅曆史文獻隻剩下四本幸存的手稿,它們分別根據收藏地點或發現者來命名:《格羅裏那抄本》、《巴黎抄本》、《馬德裏抄本》和《德裏斯頓抄本》。
這幾部抄本形成於不同時期,《德累斯頓抄本》可能出自11世紀,《馬德裏抄本》可能是15世紀的手筆,《巴黎抄本》大概略早些。
抄本,顧名思義,這些經書並不是瑪雅最早文獻的原件,而是祭司們在數百年中陸續抄錄繪寫的複製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