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保羅·薩特(Jean-Paul Sartre,1905—1980年)是法國哲學家、文學家、存在主義代表人物之一。他在1943年出版的主要著作《存在與虛無》中說:“人的自由先於本質並且使人的本質成為可能,人的存在的本質懸置在人的自由之中。因此我們稱為自由的東西是不可能區別於‘人的實在’之存在(être)的。人並不是首先存在以便後來成為自由的,人的存在和他的‘自由的’這兩者之間沒有區別。”[1]1946年他寫的《存在主義是一種人道主義》更明確地提出“存在先於本質”的著名命題。“存在主義的無神論者,這些人裏麵包括海德格爾以及法國的那些存在主義者和我。他們的共同點隻是認為存在先於本質。”[2]
薩特認為,人除了隻是存在之外,什麽也不是,是虛無。所以“人在存在主義者眼中是不能下定義的,那是因為在一開頭人是什麽都說不上的。……人除了自己認為的那樣以外,什麽都不是。這是存在主義的第一原則。”[3]“人或者完全並且永遠是自由的,或者他不存在。”[4]人的存在就是一種虛無,如果想象人是充實的,接著在人身上尋找人的自由,那將是荒謬的。由此可見,薩特說的人的自由不是傳統哲學家、思想家所認為的意誌自由,是後天賦予人的一種屬性或上帝恩賜的。人存在本身就等於自由。這樣一來,我們可以把薩特關於“存在先於本質”的命題轉換成“自由先於本質”的命題。
薩特反對任何形式的決定論。陀思妥耶夫斯基說過“如果上帝不存在,什麽事情將是允許的”。薩特認為這是存在主義自由觀的出發點。“因為如果存在確是先於本質,人永遠不能按照一個已知或決定的人性來解釋自己的行動,換言之,決定論是沒有的——人是自由的,人就是自由。”[5]薩特說人的本質是指人成為什麽樣的人,是牧師還是軍官,是教師還是醫生,等等,這完全由自己選擇,是自己造就的結果。按照決定論的看法:一個人生下來就是懦夫或者是英雄。薩特反對這種觀點,認為:“是懦夫把自己成為懦夫,是英雄把自己變成英雄;而且這種可能性不是永遠存在的,即懦夫可以振作起來,不再成為懦夫,而英雄也可以不再成為英雄。”[6]這是薩特存在主義所謂的主觀性與超越性的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