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北朝論稿

一、孝文帝遺詔除馮氏

北魏孝文帝於太和二十三年(499年)四月丙午日去世[2],臨終對身後之事有所安排,其中最重要的當然是部署太子元恪繼位。此事在《魏書》卷7下《高祖紀下》“太和二十三年三月甲辰”條下有簡短的記載:

詔賜皇後馮氏死。詔司徒勰征太子於魯陽踐阼。[3]

值得注意的是,元恪踐阼之地不在國都洛陽,而在魯陽。魯陽在北魏統治時期是郡治,位於今河南省魯山縣境,北距洛陽約150千米。孝文帝下達此詔書時,正在征伐南朝之後回歸洛陽的途中。他當時已經身患重病,擔心自己的生命拖延不到洛陽,所以下詔征太子元恪趕往距離他較近的魯陽踐阼。不過,這隻是表麵上的原因。其實,孝文帝更加擔憂的是皇後馮氏可能在皇宮挾持新天子以令朝廷,所以他一定要將太子調離洛陽。

這位遭受孝文帝如此防範的馮氏,是已故文明太後的侄女孝文幽皇後。馮氏在政治上確實抱有強烈的欲望,《魏書》卷13《皇後·孝文幽皇後馮氏傳》記載:

後漸憂懼,與母常氏求托女巫。禱厭無所不至,願高祖(孝文帝)疾不起,一旦得如文明太後輔少主稱命者,賞報不貲。又取三牲宮中妖祠,假言祈福,專為左道。[4]

這位文明太後的侄女非常想要像她的姑母一樣臨朝聽政,因此不惜采用妖祠左道的手段以求得逞。但是,孝文帝雖陷重病之中,心中卻是明白的,所以才有讓太子在魯陽踐阼的安排。

後來,皇弟鹹陽王元禧等人也道明了孝文帝遺詔的真諦。《孝文幽皇後馮氏傳》接著記載:

高祖崩,梓宮達魯陽,乃行遺詔。北海王詳奉宣遺旨,長秋卿白整等入授後(馮氏)藥。後走呼不肯引決,曰:“官豈有此也,是諸王輩殺我耳!”整等執持,強之,乃含椒而盡。殯以後禮。梓宮次洛南,鹹陽王禧等知審死,相視曰:“若無遺詔,我兄弟亦當作計去之,豈可令失行婦人宰製天下,殺我輩也。”[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