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魏率先派遣使臣訪問北燕,旨在投石問路,原本並非惡意。然而雙方均在禮儀上處置不當,非但沒能改善邦交,反而錯失契機,使得兩國關係更加惡化。《魏書》卷87《節義·於什門傳》(以下簡稱《於什門傳》)記載:
於簡,字什門,代人也。太宗(明元帝)時為謁者,使喻馮跋。及至和龍,住外舍不入,使人謂跋曰:“大魏皇帝有詔,須馮主出受,然後敢入。”跋使人牽逼令入。見跋不拜,跋令人按其項。什門曰:“馮主拜受詔,吾自以賓主致敬,何須苦見逼也!”與跋往複,聲氣厲然,初不撓屈,既而跋止什門。什門於群眾之中,回身背跋,被袴後襠以辱之。既見拘留,隨身衣裳敗壞略盡,蟣虱被體。跋遺以衣服,什門拒而不受。和龍人皆歎曰:“雖古烈士,無以過也!”[8]
於什門事件是北燕與北魏在邦交關係上發生的嚴重事件。事件發生的背景是兩國之間在思想意識上長久互相仇視,直接原因則是雙方在禮儀方麵都意圖淩駕對方之上,因此造成互相淩辱的局麵。
僅從《魏書》的記載來看,似乎理屈盡在於北燕一方。但是,《資治通鑒》的相關記載略有不同,其卷116《晉紀》“義熙十年(414年)八月”條記載:
辛醜,(北魏)遣謁者於什門使於燕,悅力延使於柔然。於什門至和龍,不肯入見,曰:“大魏皇帝有詔,須馮王出受,然後敢入。”燕王跋使人牽逼令入,什門見跋不拜。跋使人按其項,什門曰:“馮王拜受詔,吾自以賓主致敬,何苦見逼邪!”跋怒,留什門不遣,什門數眾辱之。左右請殺之,跋曰:“彼各為其主耳。”乃幽執什門,欲降之,什門終不降。久之,衣冠弊壞略盡,蟣虱流溢。跋遺之衣冠,什門皆不受。[9]
由《資治通鑒》的係年知道,於什門事件發生於義熙十年,即北魏明元帝神瑞元年。《資治通鑒》記載中有“左右請殺之,跋曰:‘彼各為其主耳’”一句,但在《魏書》的《於什門傳》中並不見此句。《資治通鑒》的資料應該另有所據;而從《魏書》維護北魏王朝的立場考慮,“彼各為其主耳”這句有利於馮跋形象的話語不出現於《於什門傳》也屬可原。要之,馮跋能夠理解並不殺於什門的情節應屬實情。而且,還說明馮跋並不想使北燕與北魏的關係破裂到毫無回旋的餘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