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業遺產屬於文化遺產的範疇。普遍意義上的文化遺產一般都具有雙重屬性,物質的文化遺產屬性和非物質的文化遺產屬性,也就是說都既具有外在表現形式,又具有內在的文化內涵。工業遺產既然屬於文化遺產的範疇,那麽它就應當既具有物質文化遺產性質也具有非物質文化遺產性質。
但是,正如本書緒論和第一章所論及的,目前學界關注工業遺產物質層麵的研究比較多,研究成果也比較豐富,關注工業遺產的非物質文化層麵就比較少了,研究成果也相對較少。學界這種研究偏向的出現,與我國工業遺產保護起步較晚,物質文化遺產保護的任務比較急迫有關,當物質遺產還沒有來得及保護的時候,搶救物質遺存顯然是更急迫的。另外,這也與我國工業發展水平長期與西方發達國家有較大差距有關,中國的工業遺產不像中國古代四大發明那樣引人矚目,能喚起國人的民族自豪感。
近年來,學界已經開始關注工業遺產非物質文化層麵的研究,已經開展了對工業遺產的曆史價值、文化價值、技術價值、社會價值和建築美學價值等方麵的探究,並且取得了不小的進展。相關學者均認為“工業遺產的核心價值是技術價值。正是由於技術價值的存在才使得工業遺產不同於一般的文化遺產,記錄了一個時期科學技術的發展與進步”[1]。“如果說曆史價值是一切文化遺產的核心價值,那麽技術價值更多的是工業遺產的核心價值。”[2]從這種核心價值標準出發,相關學者都認為,有技術進步價值的工業遺存才能稱得上是工業遺產,才有保護的價值。筆者認為,如果這種觀點放在一般性的考察工業遺產時當然是對的,考慮了工業遺產的核心特征。但是,這種觀點顯然沒有考慮中國的特殊國情。中國屬於後發型工業化國家,加之西方帝國主義、資本主義的掠奪和壓迫,近代以來中國工業水平長期落後,機器工業並不是很發達。盡管中國人民奮力追趕,特別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工業快速發展,並且取得了很大進步。但是,與世界先進國家相比,中國工業水平仍然相對比較落後。所以,如果僅僅著眼於技術進步這個核心價值,則中國具有技術進步價值的工業遺存並不太多,具有保護價值的就更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