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密詔”是怎樣露布的?刊發中又有哪些變動?這是首先要弄清的問題。
較早提到“密詔”的是1898年9月27日(光緒二十四年八月十二日)的《字林西報》,謂:“聞本月初二日,皇上曾密諭康有為作速出都,此間怨家太多,不宜久處。”提到“密諭”。接著,香港《孖剌報》(《中國郵報》China Mail)刊載該報記者10月6日(八月二十一日)與康有為的談話[5]。10月17日(九月初三日)的《字林西報》簡述談話內容後,錄有“密語”英譯。10月19日(九月初五日),上海《新聞報》的《國事續聞》二十六,載康有為的《公開信》,中附“密詔”,並於10月24日(九月初十日)由《字林西報》譯出。10月25日(九月十一日),《台灣日日新報》有《清帝密諭》,謂“從友人處抄得康主事有為所奉密詔兩道,乃洞明是事之源委,爰急刊布以告天下”,下有詔文。12月21日(十一月初九日),日本外務省收到日本駐上海總領事代理一等領事小田切萬壽之助的抄送。《康有為事實》和康有為《奉詔求救文》,錄有兩道“密詔”[6]。《台灣日日新報》在1899年1月29日(十二月十八日)又將《奉詔求救文》刊出。5月,梁啟超《戊戌政變記》印出,在第二篇第三章《戊戌廢立詳記》中也將“兩諭揭載”[7]。
至於康有為,在旅日期間也多次談到“奉詔求救”,如《戊戌八月國變記事四首》的第三首謂:“吾君真可恃,哀痛詔頻聞。”第四首謂:“南宮慚奉詔,北闕入無軍。”[8]在《保救大清皇帝會例》中第一條稱,“遵奉聖詔”[9],後麵附有諭文。《保皇歌》亦雲:“痛衣帶詔之求救兮,伊中外而求索。”[10]1900年10月(庚子九月)還寫《上皇帝書》,“曆陳奉詔出行,開會籌救,萬國尊信,公請複辟情形”[11]。慈禧死後,楊銳之子楊慶昶於1909年(宣統元年)將第一道“密詔”呈繳都察院,趙炳麟“疏清宣付實錄”[12],並將此詔錄入趙氏所編《光緒大事匯編》卷九。後來羅惇曧《賓退隨筆》也錄兩詔[13]。康有為去世後,《康南海先生墨跡》印行,中有“密詔”兩通,但它是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