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特勒加入德意誌工人黨後,立即進入該黨的領導集團,成為領導委員會的第七名成員。他利用這一有利條件,立即推動該黨就黨名、黨綱和其他方麵進行改造。
1924年2月24日,希特勒在一個近2000人出席的集會上,宣布將黨名改成“民族社會主義德意誌工人黨”(Nationalsozialistische Deutsche Arbeiterpartei)。該黨名的德文縮寫為Nazipartei,中文譯為“納粹黨”。
在原黨名前加上“民族社會主義”一詞,無疑同前述民族社會主義運動國際局的努力有關。但是關於該詞的含義,納粹運動內部卻有著不同的解釋。
在黨名中,德國和其他黨都使用了Nationalsozialistische一詞,但是在實際宣傳中,原奧匈帝國各黨強調其所信奉的是nationaler Sozialismus(民族的社會主義),而德國黨強調的是Nationalsozialismus(民族社會主義)。兩者有什麽差別呢?1923年德國黨機關報《人民觀察家報》曾發表文章,在承認兩者具有同一性的前提下,說明了它們之間的差異:前者意味著“強調民族主義的馬克思主義”(這是該報使用的概念,實際上是民族主義加小資產階級社會主義),而後者則強調兩個概念不可分割,代表著一種新的社會製度。據德國作家海因茨·赫內介紹,這種社會製度是“一個沒有階級和猶太人的世界,一個據說是德國特有的國家和社會製度,他們有時把這一製度叫作‘德意誌社會的’,有時叫做‘民族社會的’,偶爾也有稱之為‘民族社會主義的’”。
然而德國黨內也有人持與奧匈黨相同的看法。以後成為德國黨內“北方派”頭領的施特拉瑟兄弟就持這種看法。他們認為,“民族社會主義”分成兩個部分,應該認真對待和強調其中的“社會主義”部分。1920年10月,弟弟奧托·施特拉瑟在同希特勒辯論時曾說:“民族社會主義是由兩個詞匯組成的,其重點是‘社會主義’一詞。……根據德文的語法,組合詞的第一個詞是第二個詞(即主要概念)的修飾詞。”哥哥格雷戈爾·施特拉瑟則表示:“我們舉起右手抓住民族主義,其不幸是與資本主義結盟;我們舉起左手抓住社會主義,其不幸是同國際主義聯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