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敦煌文獻與唐代社會文化研究

本章小結

以上通過吐魯番出土文書《唐人日課習字卷》和敦煌所出《雜字一本》的專題考察,使我們對唐代州縣的官學教育有了新的認識。一般認為,在科舉製度的推動下,唐朝通過州縣學生升補中央學校和科舉取士的方法,理順了地方教育與中央教育的關係,使地方教育製度成為國家教育製度的重要組成部分[205]。這當然是十分準確的。但要看到,唐代的州縣官學在踐行《學令》《祠令》《假寧令》等規定的教育活動中,還表現出一定的區域差異性。如《日課》中所見,西州官學在執行《唐令》的“假”時還往往通過“放”的形式向後延伸一兩天。又如西州學生的“當值”聽差和“迎縣明府”,表明這些學生與當地的州縣官府互有往來,乃至參與地方官府主持的有關活動。相較而言,《雜字一本》反映的沙州官學呈現出相對獨立的教育內容,此時的沙州已完全由節度使張承奉掌控,因而在童蒙識字教育的文本上滲透了敦煌曆史、地理、文化、軍政、民族、外交、社會等方方麵麵的內容,《雜字一本》因此也深深地打上了“沙州歸義軍”烙印。這是將歸義軍的特色資源融入童蒙識字教育的教材中,從而激發學童對於敦煌鄉土文化的特別熱情。無疑,這些內容的勾勒和描述,必將改變學者對於唐代州縣官學的普遍印象,進一步豐富唐代官學教育的內容。

[1] 參見宋大川:《教育》,見胡戟主編:《二十世紀唐研究》,193~215頁,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2002。

[2] 李正宇:《唐宋時代的敦煌學校》,載《敦煌研究》,1986(1),39~47頁;高明士:《唐代敦煌的教育》,載《漢學研究》,1986,4(2),231~270頁;周穀平:《敦煌出土文書與唐代教育的研究》,載《華東師範大學學報》,1995(3),59~62轉22頁;姚崇新:《唐代西州的官學——唐代西州的教育之一》,載《新疆師範大學學報》,2004(1),62~68頁;《唐代西州的私學與教材——唐代西州的教育之二》,載《西域研究》,2005(1),1~10頁;蘇哲儀:《試論唐代敦煌地區的學校教育》,載《嶺東通識教育研究學刊》,2012,4(3),155~187頁;《試論唐代敦煌教育機構及其文化意義》,載《嶺東通識教育研究學刊》,2012,4(4),81~119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