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錄文及性質
圖10-1
圖10-2
此件的內容,大致可歸結為兩方麵。第一部分是《烏鳴占》,即通過烏鴉的鳴叫來預測吉凶。一般來說,烏鳴占的基本方式及吉凶預兆,都是基於烏鴉鳴叫的時空背景而被賦予特別的象征意義。P.3988《烏占臨決》雲:“烏占臨決,凡聚(?)人鳴者,從來處刑候吉凶法,若看八方上下數,看時傍通占。”[4]換言之,烏鴉鳴叫的方位(八方上空)和時辰(日出、平旦、食時、日中、日昳、晡時、黃昏、人定、夜晚)是烏鳴占中判斷吉凶預兆的重要因素。洪邁《容齋隨筆·續筆》卷第三《烏鵲鳴》載:“世有傳《陰陽局鴉經》,謂東方朔所著,大略言凡占烏之鳴,先數其聲,然後定其方位,假如甲日一聲,即是甲聲,第二聲為乙聲,以十幹數之,乃辨其急緩,以定吉凶,蓋不專於一說也。”[5]這說明烏鳴占其實有著非常深厚的曆史根基和文化傳統,而且推占吉凶的方式也是多種多樣,而並不“專於一說”。比如,根據P.3479《烏占習要事法》和P.3988《烏占臨決》的描述,烏鴉在十二日(子日、醜日、寅日、卯日、辰日、巳日、午日、未日、申日、酉日、戌日、亥日)、十二地(子地、醜地、寅地、卯地、辰地、巳地、午地、未地、申地、酉地、戌地、亥地)以及棲息地和聚集地(如屋舍、樹上等)鳴叫的不同,將直接影響著出行、疾病、軍營、財物等具體事項的吉凶程度。
相比之下,Дx.6133中烏鳴占主要通過眾烏聚集的地點、“作聲”(如惡聲、喜聲)和神態(如鬥飛、坐姿、口中銜物)而進行相關事項的占卜。P.3988《烏占臨決》雲:“烏無故群隊集人舍上鳴者,不西去大吉。……烏來近人家舍上鳴,必有死亡;在下鳴,憂長子長婦。”或可與Дx.6133中的“眾烏於人家舍集”“眾烏來入人家舍”相參照。至於“作聲”,即烏鴉鳴叫發出的聲音,藏文寫本P.t.1045《烏鳴占》序言中有相關描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