曆日是一年中月日、朔閏、節氣、物候等時間要素的安排。通常來說,歲時節候的確定需要借助日月星辰運行的推算而完成,因而在一定程度上,曆日的編纂與頒行始終體現著曆法學“敬授人時”的成果。以中古時代為例,曆日的頒示力求與規範帝國政治、禮儀活動的“月令”相合拍,自然對於帝王政治具有實際的指導作用。另一方麵,曆日的功能絕不限於“紀日授時”的意義,而是伴隨歲時節令的推演,還衍生出許多社會生產、民俗禮儀及選擇宜忌的內容,這就使得曆日呈現出更為豐富多彩的社會曆史文化特征。因此,對於中古曆日的考察,不能局限於紀時、朔閏、定年的曆法意義,畢竟國內外學者已有很多創獲[1]。從社會史的角度來說,透過曆日界定的時間秩序,重新審視並開掘曆日蘊含的形製、內容及社會曆史文化信息,對於中古社會的“同情性了解”或許更有意義。本章在汲取前賢成果的基礎上[2],通過曆日修造與頒行的梳理,嚐試對曆日的社會文化意義進行探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