度牒出現的時間,《大宋僧史略》卷中《祠部牒附》說:“若夫稽其鄉貫,則南朝有之(見高僧傳),唯為搜揚,便生名籍。係之限局,必有憑由,憑由之來即祠部牒也。”[2]讚寧所說的“憑由”因依托於“名籍”(即僧尼籍帳),寓有身份憑證的意義,故就性質而言,這種體現身份屬性的“憑由”與唐宋時期的祠部牒(度牒)具有先後因襲和繼承關係,因而宋人高承直言“度牒自南北朝有之”。
唐代僧尼的管理機構屢有變化,但總體來說,尚書祠部在相當長的時間裏掌握著僧尼出度與名籍的管理。對於合法出度的僧尼,祠部依例頒發牒文,即為度牒,又稱祠部牒。《大宋僧史略》卷中《祠部牒附》載:
天寶六年(載)五月,製僧尼依前兩街功德使收管,不要更隸主客,其所度僧尼仍令祠部給牒(唐祠部牒皆綾素錦素鈾軸蓋綸誥也。非官何謂),給牒自玄宗朝始也。[3]
讚寧認為祠部給牒始於唐玄宗。但考諸史實,武後延載元年(694)敕令“天下僧尼隸祠部”,開元二十五年詔“僧尼令祠部檢校”,天寶二年(743)玄宗又令“僧尼隸祠部”[4],祠部給牒的初始時間其實並不明確。不過,從度僧“仍令祠部給牒”來看,祠部給牒顯然要早於天寶六載(747)。至於度牒的形製,由於是尚書祠部所出,故用“綾素錦素鈾軸”製作而成,大致與朝廷的詔令文告相類似。
度牒既為度僧的憑證,故遵照官方公認的度僧方式,依例即可獲得祠部頒發的牒文。按唐製,朝廷認可的“公度”方式大體有試經度僧(策試經業)[5]、特恩度僧(皇帝詔敕恩度)、進納度僧(繳納錢物)三種[6]。需要說明的是,特恩度僧盡管是皇帝在特定時期詔告天下、布施恩澤的度僧方式,但在操作的過程中亦非常注重經業的策試。《不空表狀集》卷2《請降誕日度僧五人製一首》[7]略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