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南濟急善會雖然是在李鴻章的指示下成立並展開救援工作的,但具體的救援舉措仍主要由在上海的主持者籌劃。在致李鴻章幕府諸公的第一號公函中,盛宣懷等說明了救援京官的具體辦法:“徒以道路既多梗阻,情形亦未深知,隻能籌款匯京,即托各省同誌京官,各號所知,分別等差妥辦,以期實在。”也就是說,東南濟急善會最初設想的救濟京官的辦法,隻是“籌款匯京”,以各省為單位接濟京官相應款項,“每一人不得過一百金”。為了實施這個救援計劃,盛宣懷等請求楊文駿等人“一麵代陳傅相,於便晤各使時說明此事,一麵設法遍訪各省現尚在京之京官,先行接洽,款到即辦”。至於匯款之法,盛宣懷表示:“弟等已向匯豐熟商,刻間尚無成議,必當設法為之。因思赫稅司各使館及聯軍入都後,必各有餘資,其意亦必以匯滬為是,如能就近劃兌,尤為便捷。”[53]事實上,此後的救援工作便主要是圍繞匯款以及如何更好地救濟京官而展開。
在上海致北京的第二號公函中,盛宣懷等表示:“由道勝銀行匯奉九八規銀二萬兩,即托該行代買英洋五千元,約合規銀三千七百兩左右,餘即盡數連洋一並匯上,作為東南濟急善會第一批解款。”在公函的附啟中,龐元濟、施則敬指出這筆錢的來源:“前項規元二萬兩,係蒙盛杏蓀京卿籌墊五千兩,天順祥陳君潤夫另墊三千兩,元濟籌墊二千兩,並與則敬集捐一萬兩,即於初六日照數匯京以便及時開辦。”[54]即東南濟急善會的第一批解款,主要是由善會的主持者“籌墊”而成,作為在北京展開救援行動的啟動資金,此後陸續解往北京的善款便主要是來自東南各省的捐款。在上海致北京的第三號公函中,東南濟急善會在附啟中表示:“此項濟急經費,查照原議,至少以十萬金為度,極應迅籌續解,免致辦理為難。惟楊彝卿觀察諸公,甫於十一日隨同傅相入都,應俟抵京後奉有電音,再行續解。”[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