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 中國文論英譯概況
考察中國文論在海外漢學世界的英譯,首先遇到的問題是中國文論的範圍或界限問題。特別是先秦兩漢時期文史哲不分,沒有純粹意義上的文學批評,所謂的文論材料散見於經書、子書及史書中。郭紹虞主編的《中國曆代文論選》,在前言中討論了選材的幅度問題,即博采還是精選的問題。該書堅持博采和求詳的原則,同時也指出了各時代的差異:“兩漢以前,文學與其他學術著作的界線還不太明顯,文學理論大都包含在哲學、政治及文學創作之中,選材不能不寬;魏晉以後,畛域分明,則選材相應求嚴。”[1]《中國曆代文論選》在先秦部分選錄了《尚書》《論語》《墨子》《孟子》《莊子》《荀子》等書的相關章節,兩漢部分選錄了《史記》《法言》《論衡》《漢書》等書的相關章節,即使在“畛域分明”的魏晉之後,選目也包括葛洪《抱樸子》、王通《中說》、周敦頤《通書》等書。但是,在考察中國文論的英譯狀況時,如果也用博采的標準來決定中國文論的範圍,那麽大量中國典籍的英譯都要包括進來,這樣一來,本章的內容便會過於龐雜。
考察中國文論的英譯,麵對的第二個問題是英譯本身的範圍問題。可以說,任何一本研究中國文論或中國文學的英文著作,隻要在引用中國文論時,由著者自己動手翻譯,那麽這本著作就提供了關於中國文論材料的一種英譯。在漢學著作中,引用和翻譯原典,是一個基本的要求。如果用博采的標準,毫無遺漏地搜集所有的英譯,那麽任何漢學著作中涉及中國文論的片段都會成為搜集的對象。這樣會使本章的取材過於瑣碎。
為了在有限的章節中,集中和深入地討論有價值的材料,本章以選材求嚴為標準:中國文論的範圍以《詩大序》至明清詩話為主,必要時才論及經書、子書和其他相關內容;英譯取材以中國文論的整篇翻譯為主,必要時才引用英文著作中的文論片段翻譯或術語翻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