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海外漢學與中國文論(英美卷)

(二)葉燮《原詩》的英譯

葉燮《原詩》是繼《文心雕龍》之後最係統的文論著作。劉若愚在《中國文學理論》中也譯過《原詩》的重要觀點。宇文所安《中國文學思想讀本》的第十一章,幾乎全譯了《原詩》的內篇。他還翻譯了外篇的部分段落。宇文所安指出,與同時代的詩話類作品相比,葉燮的《原詩》“沒有影響力”。隨著20世紀以來西方詩學的引進,學者才開始關注《原詩》這樣非常有係統的作品。宇文所安說自己翻譯《原詩》,是因為“它為西方讀者提供了一個非常有用的導引,幫助讀者認識中國古典詩學最後的、最複雜的階段,並向大家展示,如果古典詩學將詩歌的理論基礎作為自己的主要興趣,那麽它最關注的問題和它的術語會如何達到協調”[176]。此外,德國漢學家卜鬆山(Karl-Heinz Pohl)也英譯了《原詩》的大部分重要章節。

《原詩》中最重要的一組概念是理、事、情,劉若愚譯為principle、event、manner。他說:“葉燮所用的‘理’這個詞與理學中的用法一樣,在理學中,‘理’(principle或reason)和‘氣’(在此類文脈中時常譯為ether)相當於希臘哲學中的form和matter,可是他並沒有將‘理’和‘氣’對比,而是將‘理’和‘事’(event,指事物之‘原理’的實現)、‘情’(在此並非指‘情感’,而是指事物發生的情形)對比,同時將這三者附屬於‘氣’。這個‘氣’似乎不是意指matter,而是指《管子》中的宇宙生命力。”[177]宇文所安將其譯為principle、event、circumstance,卜鬆山譯為principle、fact、manner。

葉燮認為,理、事、情“三者缺一,則不成物”,他接著又說:“文章者,所以表天地萬物之情狀也;然具是三者,又有總而持之、條而貫之者,曰氣。”這一句,各家英譯見表17-25。

表17-25 《原詩》例句英譯對比(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