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孔子謂季氏八佾(yì)舞於庭:“是可忍也,孰不可忍也!”
季氏在其家廟的庭前舉行天子所專享的八佾之舞。孔子評論這件事時說:“如果這樣的事情都可以容忍,那麽還有什麽事情是不可以容忍的呢!”
【注解】
謂:告訴,說。常用於評論人或物。
佾:古代樂隊的行列,每佾八人。在古代社會,奏樂舞蹈時用人的多少表示貴族之間的等級差別。按周禮規定,天子樂舞用八佾;諸侯用六佾;卿、大夫用四佾;士則用兩佾。
【導讀】
北宋經學家邢昺(bǐng)《論語注疏》雲:“此章論魯卿季氏僭用禮樂之事……《禮記·祭統》雲:‘昔者周公旦有勳勞於天下,成王、康王賜之以重祭,朱幹玉戚以舞《大武》,八佾以舞《大夏》。此天子之樂也,重周公,故以賜魯。’又《明堂位》曰:‘命魯公世世祀周公以天子之禮樂。’是受王者禮樂也。然王者禮樂唯得於文王、周公廟用之,若用之他廟,亦為僭也。”據《史記·孔子世家》載:“孔子年三十五,而季平子與後阝昭伯以鬥雞故得罪魯昭公,昭公率師擊平子,平子與孟氏、叔孫氏三家共攻昭公,昭公兵敗,奔於齊,齊處昭公乾候。……孔子年四十二,魯昭公卒於乾候,定公立。”在魯昭公逃亡齊國期間,季平子主持國政,他代魯君舉行祭祀時不在周公廟而在自己的家廟,按禮應屬僭越行為。或曰,魯昭公二十五年,魯國舉行每年一次的祭祖活動,作為大夫的季平子非但不參加而且自己也在家裏祭祖,並調用魯昭公的樂隊四佾,加上自家的四佾,行八佾之舞。或曰,魯昭公不滿季平子“八佾舞於庭”之舉而舉兵討伐季平子,結果失敗,被迫流亡國外。在魯昭公逃亡齊國期間,季平子主持國政,他代魯君舉行祭祀時不在周公廟而在自己的家廟,按禮也屬僭越之舉。不管出於何種原因,季氏“八佾舞於庭”都是僭越禮製的行為。對於以維護周禮為己任的孔子來說,這樣的事情是令人難以忍受的,所以他憤慨地說:“是可忍也,孰不可忍也!”可見當時天子勢微、諸侯各自為政的亂象,甚至連季氏這樣的大夫也敢如此胡作非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