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民國北京婢女問題研究

第一節 婢女買賣的參與者

民國時期,在北京,年幼的女孩子很少會自賣自身,為人充當婢女。當一個女孩子從一個家庭走向另一個家庭時,她的後麵有一係列的人在發揮著作用。婢女買賣中,既有女孩父母的主動因素,又有不得已的被動因素;既有利益的驅使,又伴隨著救人於危難的“慈善”色彩。

一、買賣婢女的家庭

當某個家庭需要購買婢女時,會托家裏的傭仆或身邊的熟人介紹。例如,吳楊氏想買一個婢女,便托廚役田玉山介紹,從張姓手裏買了幼女順喜。[1]“醋章胡同住戶”左霈,曾托馬王氏找過女仆,後來又托她介紹,買來婢女荷花和海棠。[2]“打磨廠鴻泰店內世和公票莊經理”溫作霖想買一個婢女,托熟人孟張氏代他去“尋問”。[3]“山東督辦太太”需要婢女時,特派專門人員到北京婦女習工廠去挑選。[4]

對於蓄婢家庭來講,有時,他們購買婢女不是出於實際的需要,而是現實的要求,或者是出於憐貧濟困。例如,“陸軍驕兵中校、講武堂第三隊隊長”喬連均,有朋友羅寅鈞在“什刹海南官房門牌三十五號”居住,喬連均的嶽母譚氏到羅寅鈞家串門時,遇見幼女徐靠節的母親要將徐靠節賣在羅寅鈞家當婢女,羅家不肯收養,喬連均嶽母看徐靠節可憐,就將徐靠節買下,帶到喬連均家,讓她陪同喬連均的兩個小孩玩耍。[5]謬紅菊父親死後,母親改嫁,謬紅菊的胞姐就央求謬承金,讓謬紅菊到他家去當婢女。[6]金玉3歲的時候,金玉母親要將金玉送給李郭氏為婢女,李郭氏不願意要;後來在女仆的撮合下,李郭氏勉強給了金玉母親30元,將金玉買了下來,並讓金玉的母親“寫立字據”。[7]周芝甫買婢女銀福時,也是如此。據周芝甫稱,有一孟姓婦人到他家,說“親戚關姓病故,留有一女,年十一歲,乳名銀子,衣食全無,甚是可憐”,懇求周芝甫讓銀福到他家當婢女,他“出於善心”,才將銀福收留。[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