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民國北京婢女問題研究

第二節 政府安置機構

婢女安置是婢女救助的重要一環。據資料來看,除上海之外,其他許多地方都沒有設置過專門的婢女安置機構。而且上海的婢女安置機構也是到1936年才設立的。1936年,中華慈幼協會為切實救濟婢女,與上海市公安局合辦成立了婢女教養院,專門收容無家可歸及受虐待被救出的婢女。婢女教養院成立初期,就收容了20餘人,其中三分之二是由上海市公安局送去的。[54]民國時期,在北京沒有專門的婢女安置機構,婢女與其他被救濟的婦女一樣,主要被安置到官方的婦女救濟機構——濟良所、婦女習工廠和婦女救濟院中。

一、京師濟良所

北京創設濟良所始於1906年,是外城巡警總廳督同紳士創辦的[55],屬於官督紳辦性質。與上海類似(上海濟良所的創辦是由一件虐待婢女事件引起的),北京濟良所的設立是由一個虐待妓女事件引起的。1906年,因為玉蓮清吟小班掌班張傻子虐待妓女,協巡營統領王勤齊與幫統楊欽三將張傻子遊街示眾,永遠監禁。事後,幫統楊欽三鑒於各小班妓女“暗無天日,其情可憫”,就與協巡營統領王勤齊商量,在北京創辦濟良所,以使“受虐待之諸妓女能有活路”。[56]京師濟良所創辦之初,由於缺少經費,沒有收容場所。北京紳士知道政府要創立濟良所救助受虐待的妓女時,願意將柏興胡同路南原有水會公所捐借出來。另外,張傻子的玉蓮班及張傻子的住房,也被充作濟良所的公產。[57]這樣,濟良所收容被虐待妓女的住處問題就得以暫時解決。至於經費,當時《京話日報》館主人彭翼仲提議,將玉蓮班的6名妓女“定出身價,任人擇配”,所得“身價”,作為經費,捐助濟良所。[58]《京話日報》館也積極勸募慈善家施助,曾寫倡議稱,“楊大人既有此熱心,又得京話日報提倡,我那大慈大悲、急公好義的眾同胞,何妨量力捐助,成此善舉呢,在下先捐銀元二元,雖說無濟於事,集腋成裘,還望大家各發善心繞好”[59]。在報紙輿論的鼓吹之下,一些社會人士認識到,辦濟良所是“極文明的事,可喜可敬”[60],也樂於慷慨解囊,熱情相助。社會人士的熱心捐助,為濟良所準備了初步的開辦經費。就這樣,在京師外城巡警總廳和地方人士的共同努力之下,京師濟良所正式設立。[61]不久,濟良所即將地址遷移到前門外大柵欄地區西南的五道廟(現五道街)。[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