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民國北京婢女問題研究

第一節 政府對婢女的救助

一、強化的社會控製有利於婢女求助

1900年,義和團和八國聯軍進入北京,造成北京秩序混亂、社會失控。為了社會治安的需要,北京建立了具有近代意義的警察製度。[3]1913年,北京臨時政府將京師內、外城巡警總廳合並,稱為京師警察廳。京師警察廳繼承了1910年內、外城巡警總廳的警察區劃,將北京劃分為20個區。[4]1924年,京師警察廳的職權範圍擴展到北京四郊,警區也隨之擴展到24個,各個區署都設置了數量不等的派出所。[5]在清末時,內城巡警總廳的轄區麵積約有“一百平方裏,竟設立二百零四個派出所,平均0.5平方裏就有派出所一處”[6]。各派出所有巡官1人、巡長1人、巡警8人,負責守望、巡邏所管轄的地麵情況,處理有關事宜。[7]1906年,外城巡警總廳巡官、巡長和巡警共有1455人。[8]1911年,內城巡警總廳巡官、巡長和巡警有3450人,外城巡警總廳巡官、巡長和巡警有1998人,共計5448人[9],這年,北京市人口為783053人[10],平均144人配置一名警察。1912年,內外城巡官、巡長和巡警人數還有所增加,內城增加到3501人,外城增加到2521人,共計6022人[11],這年,北京市人口為725035人[12],平均每120人配置一名警察。1924年之前,京師警察廳的管轄範圍隻限於北京城區,城門之外由步軍統領衙門管轄。北京市民習慣把派出所稱為“段上”,也稱為“巡警閣子”;在北京城區,街頭巷尾的“巡警閣子”比比皆是,再加上人數眾多的警察,老百姓都說,北京的“看街狗比看家狗還多”。[13]

巡警是實際負責所管轄地區警務的直接執行員,他們工作時,要隨身攜帶佩刀、捕繩、警笛、小本、鉛筆和名片等。9歲的婢女趙春紅每逢女主人責打她時就要逃走,女主人就嚇唬她,稱“街上到處都有巡警,還帶著刀,如果一出門”,巡警就會把她“殺掉”或把她帶走,以至於趙春紅“看見巡警就害怕”。[14]警察控製麵的擴大和滲透,也意味著國家控製權力已深入城市民眾的日常生活中。北京居民的日常生活,甚至是家庭內部的事務都會與警察產生聯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