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民國北京婢女問題研究

第一節 蓄婢習俗與婢女源流

一、蓄婢習俗

在中國,婢女的曆史悠久,自商周時代起,直到新中國成立前夕,社會上一直存在婢女現象。春秋以前,“奴隸似皆服公役並有等級之分,私人蓄奴之事較少。戰國末期,社會劇變,戶口日增,民已艱食,加以田製破壞,豪強兼並,工商業勃興,社會上貧富懸隔。於是民間大地主大商賈,多蓄奴婢,資其勞力以從事於生產貨殖”[3]。到明代時,大多數人已經認可了蓄婢的習俗。明代政府曾經限製過蓄婢現象,政府禁止平民百姓之家蓄養奴婢,並且規定了有功之人和官宦家庭使用奴婢的數量。然而,隨著社會的發展、商品經濟的繁榮,政府對人們蓄養婢女現象的控製力在減弱,社會上的蓄婢風氣與之前相比有過之無不及,“在京各駙馬皇親,及天下王府,並王親儀賓之家,蓄養奴婢、家人之類,比之舊製,或多逾十倍”[4]。

清代初期,蓄婢仍然是流行的社會風尚。康熙四十一年(1702年),禦史劉子章稱:“仰惟我皇上恭儉立德,視民如傷,內外之冗缺盡裁……在下諸臣,乃不仰體,多帶家口,漫無節限……臣見外任官員,除攜妻子兄弟而外,其奴婢有多至數百人。”為限製官員的仆從數量,他建議朝廷對官員的奴婢“嚴加節製”,並製定出官員所蓄奴婢的限定額數,“凡官員家口,除妻子兄弟外,其奴婢則督撫止帶五十人,藩臬四十人,道府三十人,州縣十五人,有多攜帶者,一經指參,以違製論”[5]。乾隆時期,安徽按察使王檢說,許多官員外任,“多置僮婢,一署幾至百人”[6]。這些事例表明,當時的官宦家庭普遍蓄養婢女。如果某個家庭有足夠的財力蓄養婢女,卻沒有蓄養婢女,反倒讓人覺得奇怪。比如,張廷玉的父母親很是儉樸,家中始終沒有蓄養過婢女,即便後來家境富裕了起來,親戚們也大都“使婢起居”,而張母仍“不改其儉”,“一青衫數年不易”,一天,有親戚家的婢女來送物品,由於該婢女不認識張母,見有一縫補舊衣的婦人,便問道“夫人安在?”該婦人“逡巡起應,婢大慚沮”。[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