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能夏則大與漸慕華風:政治體視角下的華夏與華夏化

第一節 民族和族群視角下的華夏

一、客觀實體論下的華夏民族(漢族):政治與學術之間

“民族”作為一個詞語,在前近代的漢語文獻中也間有出現,但其含義大多與現代意義上的“民族”(nation)不同。根據現有的資料,我們隻能認為,“民族”是19世紀末20世紀初才引入中國的一個概念,其理論基礎形成於近代歐洲,而其詞匯則來源於日語。[1]從引入之初起,它就成為近代國族建構(nation-building)運動的核心概念,影響其概念闡釋的因素遠遠超出學術的範圍。最早係統介紹並闡發這一概念的人是梁啟超,1903年他介紹瑞士政治學家伯倫知理的學說,言民族具有八種特質,“(1)其始也同居一地;(2)其始也同一血統;(3)同其支體形狀;(4)同其語言;(5)同其文字;(6)同其宗教;(7)同其風俗;(8)同其生計”,因為居地、血統始同而終雜,故梁氏總結“以語言、文字、風俗為最要”。[2]中國學界初次接觸的民族概念即是強調共同文化而非血統的,但仍然保留了“其始也同一血統”的餘地。另外,伯倫知理強調“民族”與“國民”(即國族)不可混為一談,有一族多國也有一國多族,他總結了“國境大而民族小”即一國多族的各種情形。在按語中,梁氏以為伯氏所言一國多族的各類型皆與中國情況不合,因為就言語、文字、風俗而言,雖滿洲亦已同化於漢族。他說:“吾中國言民族者,當於小民族主義之外,更提倡大民族主義。……大民族主義者何?合國內本部屬部之諸族,以對於國外之諸族是也。”[3]梁氏較早意識到歐洲的民族-國家模式下的民族理論和民族主義意識形態,與中國傳統及現實的不合,以及可能帶來的危害。此種矛盾直到今天仍未完全消解,可能的解決之道不出二途:其一,證明中國也是民族國家,中華民族是一個民族;其二,反對西方民族理論的普世性,強調中國自有“天下主義”的傳統,多民族可以和諧共存。梁氏所取的是第一種途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