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縣,是中國中央集權政府的基層政權,也是社會政治結構的重要組成部分。它一方麵是中央政令的落實者,另一方麵又是中央政府控製基層社會的執行者。州縣製度的長期存在,說明它已成為中央集權國家統治基層社會的有效方式和有力環節。
在兩千多年的中央集權君主統治政治結構中,州縣一直是一個比較穩定的構成部分。這種穩定不僅表現為它在整個政治體製結構中的地位沒有改變,也表現為它的政府組織和職能除了隨著鞏固中央集權的要求而更加完善外,其餘沒有根本性的變化。但是,到了晚清時期,在新的曆史條件下,尤其是伴隨著20世紀初庚子新政的啟動和預備立憲的開始,州縣政府的職能擴大、機構發生變革,治理方式也發生重大變化,這是中國地方製度發展進程中的重要轉型。這一進程中不僅僅伴隨著政治製度層麵的變革,而且造成了傳統基層社會中原有組織和精英的分化和重組,並促進國家與社會關係的重新建構。不了解這些問題,是很難對近代中國社會轉型等問題做出透徹和更為合乎實際的說明的。
一、本課題研究概述
州縣製度研究,一直是政治製度史和曆史學研究中不可缺少的內容,為眾多學者所重視,積累了較為豐富的研究成果。
1.對清代州縣製度的研究
對清代州縣製度進行整體研究的專著首推瞿同祖先生的《清代地方政府》(法律出版社2003年)。該書是“用社會學的方法研究中國清代地方政府的實際構成及其實際運行模式的著作”[1]。該書從研究清代地方政府(主要是州縣政府)的結構及運作模式入手,具體考察了州縣政府的實際運行,尤其是非正式的“私人因素”在地方政府和政治運作過程中的地位及其對正式製度的影響,開創了對政治製度史研究的新模式和新視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