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清末國會請願風雲

二、第二次請願

第一次請願遭到拒絕後,代表重整旗鼓,再接再厲,繼續進行。2月1日,北京各界召開大會,與代表商量協助進行之策。代表劉崇佑講,國會既未允準,即應再籌請願辦法,以期事之必成。孫洪伊還提出,“政府既未允開國會,即應停止各省國債會,俟國會允準後,再行籌辦國債會。”[1]

2日,代表在昆新會館召開全體大會,討論以後繼續請願的辦法。大家一致表示:“寧死不休,非獲弗止”。當即議決,發電各省,布告現在情形及將來進行方法,一麵再擬呈稿,於5日赴都察院呈遞,作為第二次要求。繼而接到肅親王善耆約請,代表們又赴肅王府細談,善耆親自迎接,極力主張速開國會,以慰民望。[2]代表們後來考慮,繼續請願之事不可操之過急,致有要君之嫌,取消了5日赴都察院呈遞請願書的決定。

3日,請願代表收到預備立憲公會的來電,上寫:“恭讀二十日(1月30日)上諭,知人民苦衷未邀俞允,曷勝皇迫。敝會擬通告各省谘議局,請開臨時會,以各省谘議局名義聯合續請。特先電聞,諸公有何善策,乞示。”[3]

代表當即分電本省谘議局轉致各界團體,略謂:“目的未達,勢難回籍,諸祈勿念。”[4]

孫洪伊自領銜請願以後,一心撲在請願運動上,家事一概不問。家人因事來函,請其回去料理,他複信說:“國會事一日不解決,則一日不回鄉。”[5]“以身許國,不肯罷休。”[6]他的親戚安藎臣亦急公好義,見其為國民請命,特寫信請其力謀進行,所有一切家事,代為料理,以免內顧之憂。

再過幾天就是傳統的節日農曆新年了,有些代表不能不回家過年,與家人團聚,代表團考慮到了這一問題。同時,為了喚起人民爭取國民權利的民主意識,鼓起要求速開國會的勇氣,還準備將湖南善化徐特立斷指血書的“請開國會,斷指送行”八個大字,印刷成紅色傳單,分送各省,廣為散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