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國會請願代表團接到三筆捐款。
一為福建谘議局議員林輅存捐贈銀180兩,作為創辦日報之用。
二為江蘇清江浦一位自稱“瀨水氏”的國民見國會不開,特將自己認捐的國債一百元改寄給代表。
三為直隸一位自署“逸亭氏”的國民捐出二千元,作為組織政黨之助。他還寫了一封非常懇切的信給代表團,雲:“自奉明詔預備立憲,已逾二年,而時局日艱,勢難稍待。海內外誌士悁悁憂國,乃遂連翩入都上書,請願速開國會,以救時艱。自去冬迄今半載於茲,敦誠懇挈,將複繼續之舉,四方響應,益用奮勉,熱誠高義,良用感歎。鄙人薄弱,誠不能為諸君子奔赴後先,然竊自臆度,今日時事,固非速開國會不足以救亡,又非組織政黨不足以實行立憲。諸君子集合同誌,既為今日請願之進行,即為他日政黨之先聲。鄙人心向往之,祗愧無可裨補,謹奉上銀二千元,以為公等組織政黨之一助。區區涓壤,聊盡愚誠,伏祈察收,為國自愛。”[55]
請願代表受到極大鼓舞。
6月上旬,請願代表團在湖廣會館開會,議決:
第一、討論呈稿:舉定徐佛蘇、孟昭常、雷奮、鄧孝可、孫洪伊、方還、黃為基專任修改請願書之責,三日內脫稿,全體通過後再行繕寫。
第二、繕謄呈稿:舉定吳賜齡、劉善渥、王尹衡、餘德元、晏宗傑專任發繕校對,分配一切事宜。
第三、預備遞呈:舉定陳登山、楊治清、李芳、陳壽崇、李長生專任招待續到代表,籌備呈遞請願書時的一切手續。
第四、確定遞呈日期:因各省代表有的尚在途中,準備工作妥帖後,略等數日,但最遲不得超過6月16日。
除了甘肅、新疆,請願代表各省都有,共計一百四十六位(內劉善渥兼兩個團體代表),分為六個團體,各團體名單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