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願運動雖然使清政府將召開國會的年限縮短了三年,但並未達到1911年召開的目的,也可以說基本失敗了。關於運動失敗的原因及其意義,立憲派人士的思想轉變,我在拙著《二十世紀初中國政治改革風潮——清末立憲運動史》中已有闡述,此處不贅。僅進一步說明,清朝之所以在短短的四個月中走向不歸路,即與國會請願運動密切相關。
第二次請願被拒後,立憲派就指出:如果朝廷再拒絕第三次請願,“恐民氣一竭,他日雖欲求一請願之人而不可得,而國事更不堪問矣。”[1]第三次請願後,立憲派又指出:“明年不開國會,我國將永無國會之望矣。”因為朝廷堅拒速開國會,其“大害”首為“喪失民心”。“夫民猶水耳,水能載舟,亦能覆舟,當局者可不察乎!”[2]還指出,遲至宣統五年,“深恐國會未成,而大亂已兆”[3]。
立憲派的預見完全正確,請願運動過去九個月,便爆發了辛亥革命。
辛亥革命為什麽爆發?在1911年10月27日的第二屆資政院會議上,仍然擁護清朝的部分民選議員提出順人心以弭亂本具奏案。於邦華說明提出的主旨,略謂:“今日之患,在人心已失。如粵亂甫平,川亂又起;川亂未已,鄂亂隨之;以至皖、寧、荊、襄、贛、豫,皆有不安之象,此即人心已去之明證也。今日第一要義,必須收拾人心。”[4]至10月底,湖南、陝西、山西、雲南、江西宣布獨立。內閣總理大臣奕劻驚呼:“現所患者,不在革黨之搆兵,實在人心之思變,故風聲所至,響應如此之速。”[5]由此可見,辛亥革命爆發的根本原因就在於清政府喪失了民心。
清政府喪失人心,係從拒絕國會請願開始。三次請願被拒,立憲派就憤怒地譴責清政府“直視吾民如蛇蠍如竊賊”[6]!鎮壓了第四次請願,更是“惡感普及於全國”[7],少數激進的立憲派人士開始向革命轉化。不過,大多數仍在觀望,並未達到絕望的程度。如果預備立憲的籌備工作按照修訂後的整體規劃方案,有序地走完預備立憲的既定途程,實行真正的憲政,清政府仍會得到立憲派的支持,不會產生深刻的危機。因為清政府確定的召開國會年限與立憲派要求的僅僅相差兩年,還是能為較多的立憲派人士接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