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人民於1910年12月22日以前便選出了穀嘉蔭、文元、侯保廉、文耆、李芳等14名代表,行抵奉天,正與該省人士籌商,不準再進京請願的上諭已經發布,吉林代表隻得憤憤而返。
江西省接到奉天協同進行請願電後,南昌等縣自治公所提議聯合八十一個廳州縣的自治會,要求巡撫代奏明年即開國會。不久,省國會籌備會(請願同誌會改設)議定1910年12月25日召開特別大會,發動群眾遊行請願,但被巡撫馮汝騤飭令取消。
成都的學生接到電報,立即付諸實際行動,12月23日,各學堂全體罷課。並通電全國說:“據津、奉電,東省危急,蜀學全體罷課,籌對付,請即開國會,望轉各界,誓死同行。”[77]學生上街遊行演說,風潮越來越大。1911年1月上旬,川督趙爾巽也將風潮鎮壓下去。
湖北第四次請願是由天津回鄂的學生代表彭康年、邱崇發動的,他們刊印傳單,聯絡各校,實行罷課,定期於1911年1月15日在黃鶴樓召開簽名大會。正在布置之際,總督瑞澂得知,會前便將彭康年、邱崇拘獲,然後驅逐出境。[78]湖北的學生請願運動也被破壞。
至此,以奉天、直隸為中心的第四次請願運動徹底失敗。其後再無繼起者,也標誌著整個請願運動的結束。1911年6月,立憲派建立了全國性的政黨憲友會,認為不久便舉行國會選舉,實無繼續請願的必要,將國會請願同誌會宣布解散。
[1] 《大公報》,1910-10-18。
[2] 《大公報》,1910-10-27。
[3] 《大公報》,1910-11-04。
[4] 《京師慶祝國會之盛況》,載《申報》,1910-11-14。
[5] 《民立報》,1910-11-09。
[6] 《時報》,1910-11-09。
[7] 《京師近信》,載《時報》,1910-11-16。
[8] 《代表團最後之會議》,載《盛京時報》,1910-11-10;《國會代表團之種種》,載《時報》,1910-11-14;《國會代表團決議解散矣》,載《申報》,1910-1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