視覺享受是唯美主義所追求的核心經驗,這種享受在某些瞬間可以達到狂醉狀態。美學建構服務於感官刺激,審美享受立足於敏銳感知。唯美者想方設法刺激感官,以不斷獲取新的快感。對感官享受的渴慕必然導致排斥和避免痛苦;對唯美者而言,痛苦屬於醜陋、黑暗、反感事物的範疇,與視覺享受格格不入。將痛苦拒之門外,這一態度可見於王爾德在回憶錄中的一段反省:
我曾全身心地投入享樂,回避一切苦痛。我憎恨它們。我決心忽視它們……它們在我的生活計劃裏不占任何位置。[…]我的唯一謬誤是,完全局限於花園裏的樹和花園裏似乎陽光普照的那一邊,回避有陰影有黑暗的另一邊。失敗、恥辱、貧窮、痛苦、絕望、折磨,甚至淚水,嘴唇在痛苦中的抽搐,讓人如坐針氈的懊悔,讓人被詛咒的良心,讓人絕望哭嚎的悲慘,讓人身著粗布衣喝什麽心裏都泛苦水的贖罪——所有這些都是我曾經害怕的,由於我決心對之不理不睬,現在我被逼著挨個兒品嚐,以此活下去,有一段時間隻有它們作為我的存活的滋養。[1]
與王爾德類似,小說《第672夜童話》裏的商人之子在唯美生存中隻關注生活中美的一麵,隻看見自己身體漂亮的表麵鏡像,忘了這具血肉之軀所必有的生理局限。然而,痛苦終究屬於人生經驗的基本組成部分,人必然一再經曆和遭遇痛苦;其存在的起始與終結,即分娩與死亡,往往伴隨著痛苦。彌留之際,痛苦常常達到最劇烈程度,死亡有時反倒意味著從痛苦中得以解脫。痛苦與死亡所共有的是對自己身體的異化感,從而形成這兩種邊界體驗在結構上的類似:
死亡所展現的從自身被拔根而出的狀態在痛苦中的對應現象是從存在中被拔根而出。當此之際,人仿佛被逼迫活在自己身畔,不能達及自身。痛苦猶如死亡在主體生命中的遊戲方式,逼迫主體哀悼自己。[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