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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本位”簡論

官,“治眾之意”,“官者,管也”,泛指政府機關或軍隊中經過任命且在一定等級以上的公職人員。而所謂“官本位”則是指以官為本,把官作為衡量人的價值的標準。它是與“民本位”相對應的一個概念。

官本位是從權力上說的。一個官從生理構成上看,並不比普通老百姓特殊;從學識上講,他也不一定比普通的學者高明。那麽,他的權力到底來自何處?隻能來自他的官職。“職者,值也”,一定的官職都有相應的權力,官與權是統一的,有此官則有此權。權又與位有密切的關係,在位則有權,不在位則無權。所以在中國古代的曆史上,也就形成了這種特有的官本位權力觀。正因為官與權、權與位之間有很大的關係,而位又有一定的數量限製,因此,曆史上經常出現“戀位”、“賴位”,甚至“殺人搶位”等現象。

官本位引發的價值觀念是官至上。既然官的權力是由其位確定的,他的社會作用,個人的名譽、財富,也都取決於其官位。而且,官場上又有許多禮儀嚴格地按官位來規定官僚的等級以及他們相互之間的關係。久而久之,不僅在官場,而且在廣大民眾中,也形成了官至上的觀念。一個人的地位和名譽,取決於他的官位。而年輕人也就把爭官進位看成是自己的事業。官員們的榮華富貴、作威作福無形中成就了尊官、敬官的價值觀。官成了榮耀、權力等的綜合體現和代名詞。

官本位的特點是長官意誌決定一切,在各級官職上都由該長官一人說了算。他們在其管轄的範圍內,搞家長製、一言堂,唯我獨尊。他們憑自己的意誌、知識、素養和好惡來評判是非,衡量曲直,製定政策,左右國計民生。對上,他們察言觀色,溜須拍馬;對下,他們濫施**威,仗勢欺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