習書仁
萬曆二十四年,明神宗派出大量礦稅稅使,到全國各地開礦並額外課稅,對晚明社會造成重大影響,在很大程度上加深了明朝的統治危機,也在一定程度上加速了明朝滅亡的進程。這場持續20多年,影響到晚明各個方麵的開礦課稅事件,勢必引起研究者的關注。學界圍繞礦監稅使派出及其廢止、礦監稅使的活動及產生的影響諸問題進行了持續研究。口其中對礦監稅使這一群體中的人物也給予了關注,如早在20世紀80年代初,孫文良等運用翔實的資料,尤其是檔案文獻,對礦稅監高淮在遼東的開礦征稅活動進行了論述21,遺憾的是作者沒有充分留意朝鮮文獻的記載。其實,遼東礦稅監高淮的活動,朝鮮文獻尤其《李朝實錄》中記載很多,有些記載多為中國史料所未載。為此,梳理《李朝實錄》中之資料以研究高淮,實為必要。本文即依據《李朝實錄》之資料,對遼東礦稅監高淮的有關問題加以論述。
一朝鮮對宦官高淮充當遼東礦稅監的關注
萬曆二十七年(朝鮮宣祖三十二年,1599)三月,萬曆帝派遣宦官高淮充當遼東礦稅監之事引起朝鮮的高度關注。3有關高淮鄉裏籍貫, 《明史》僅載,其為“尚膳監監丞也”14]。尚膳監是明宦官十二監之一,掌宮中禦膳及宴筵諸事,官階相當正五品。[51問題是高淮能以區區五品監丞謀得遼東礦稅監的肥差,必有個中原因。翻檢《明實錄》,僅有是年三月,“遣監丞高淮督原奏閻大經等往遼東開礦征稅”一條記載。161所幸朝鮮文獻載錄諸多高淮的信息。其中《明實錄》中提到閻大經的“原奏”本的內容完整地保留在《李朝實錄》萬曆二十七年閏四月三日條,平安道監司樸弘老馳啟的附錄中。這份閻大經“原奏”本披露了高淮謀得遼東礦稅監的原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