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太平天國與晚清社會

在定都初期,太平軍的總兵力約為12.5萬人[97],後又不斷得到擴充。到了後期,僅忠王李秀成部據說就有百萬之眾。男女婚配、與異性的交往雖屬兒女私情,但對軍隊來說,卻是事關能否穩定軍心、整肅軍紀的大事。然而,太平天國所製定的相關法令卻存在著先天性的缺陷,既不夠縝密和完善,多少顯得有些空泛,不易操作,同時又嚴判上下尊卑,且過於偏執。婚姻與兩性關係之所以成為長期困擾太平軍的一個棘手問題,與此有著直接的聯係。

從某種程度上說,圍繞婚姻等問題所引發的事態和變化,是太平軍軍紀及其官兵關係演變過程的一個縮影,並對其戰鬥力的消長產生了不可忽視的影響。相形之下,前期雖已出現人心浮動的跡象,但局麵並未失控,總的來說軍紀比較嚴明,而後期則不容樂觀。洪仁玕曾就此評述道:“前此拓土開疆,猶有日辟百裏之勢,何至於今而進寸退尺,戰勝攻取之威轉大遜於曩時?”“我天朝初以天父真道蓄萬心如一心,故眾弟隻知有天父兄,不怕有妖魔鬼。此中奧妙無人知覺。今因人心冷淡,故銳氣減半耳。”[98]另一方麵,它又從一個側麵反映了當時的軍(官)民關係。太平天國所采取的一些相關舉措,諸如拆散家庭、大肆選美、強娶民女等,均大失民心,在實踐中必然會對軍民關係產生負麵影響。至於後期所接踵發生的強暴民女等事件,則影響更為惡劣。由於統治基礎比較薄弱,直到天京淪陷,太平天國一直對境內的廣大城鄉(尤其是鄉村)缺乏有效的控製。推究起來,婚姻政策失當正是造成這種局麵的原因之一。

考察太平軍中的婚姻等情形,對於正確評判太平天國的婦女地位問題也不無啟示。時至今日,仍有一些論著讚譽太平天國實行了男女平等,使婦女得到了解放。有學者甚至認為,“太平天國對婦女的解放,不僅是在中國史上是空前的,就是在十九世紀六十年代的世界史上也是最先進的”。誠然,洪秀全曾經提出過“天下多女子,盡是姐妹之群”的進步口號;《天朝田畝製度》也提出了“凡分田照人口,不論男婦”的設想,並且規定“凡天下婚姻不論財”;此外,太平天國還嚴禁女子纏足,杜絕娼妓,推行過女官製度。姑且撇開其初衷或出發點不談,這些思想和舉措無疑都值得稱道,並在一定時期和一定程度上改善了部分婦女的處境。然而,在舊的曆史慣性力量的支配下,廣大婦女的附屬地位並沒有發生任何實質性的變化。僅就婚姻而論,女性在太平天國始終處於被動的狀態,從來沒有主動擇偶的權利或自由。更為可悲的是,根據森嚴的等級製度所衍生出的多妻製,使女子變相成為特權階層身份和地位的一種陪襯,淪為單純侍奉、取悅為官者的工具。本文所做的考察正說明了這一點。1852年正式出版的《幼學詩》亦雲:“妻道在三從,無違爾夫主;牝雞若司晨,自求家道苦。”[99]用形象直白的語言渲染三從四德的思想,並且堂而皇之地將之寫進幼兒教材,洪秀全等人對待婦女的心態於此可略見一斑。仍以洪秀全為例,他曾經由著性情,用靴頭擊踢懷有身孕的娘娘,事見《天父下凡詔書》第二部。他還針對自己後妃的舉止言談,訂下了極為苛刻和霸道的十條規矩:“服事不虔誠,一該打;硬頸不聽教,二該打;起眼看丈夫,三該打;問王不虔誠,四該打;躁氣不純靜,五該打;講話極大聲,六該打;有喙不應聲,七該打;麵情不歡喜,八該打;眼左望右望,九該打;講話不悠然,十該打。”[100]事實上,除了杖責以外,《天父詩》中還有將娘娘在後林苑處以點天燈酷刑的描述。由此可見,盡管按照洪秀全本人的說法,他與自己的後妃在宗教、人倫意義上是同胞、夫妻關係,但在現實生活中,彼此卻是地道的主奴關係。總之,在太平天國時代,洪秀全等人根本就不可能萌發近代意義上的婦女解放或男女平等意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