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界通常認為康有為自編年譜撰寫於戊戌政變後即1899年初前後,這是以康自己的說法為根據的。康年譜末雲:
聚散成毀,皆客感客形,深閱生死,順天俟命,但行吾不忍之心,以救此方民耳。諸子欲聞吾行事,請吾書此。此四十年乎,當地球文明之運,中外相通之時,諸教並出,新理大發之日,吾以一身備中原師友之傳,當中國政變之事,為四千年未有之會,而窮理創義,立事變法,吾皆遭逢其會,而自為之。學道愛人,足為一世,生本無涯,道終未濟,今已死耶,則已閱遍人天,亦自無礙,即作如是觀也。後此玩心神明,更馳新意,即作斷想,又為一生觀也。九月十二日至日本,居東京已三月,歲暮書於牛込區早稻田四十二番之明夷閣。[9]
這段話乃年譜終篇總結之語,據此,年譜當完稿於光緒二十四年戊戌歲暮,亦即1899年初,這種說法現在比較通行。不過,《戊戌變法》叢刊第4冊後所附《書目解題》的說法與此稍有區別:
是書係康有為於光緒二十一年乙未以前所作,敘事亦止於是年為止。原稿在戊戌抄沒,展轉落於其門人羅孝高手中。戊戌十二月,作者流亡日本,複將乙未以後事補作而成是編。[10]
解題強調指出年譜是分兩個階段寫的,即光緒二十一年乙未(1895年)以前部分(包括乙未年)寫於乙未年;光緒二十二年至光緒二十四年(丙申、丁酉、戊戌,1896—1898年)三年的內容則係政變後流亡日本時續補的。仔細審察,這種解釋實與年譜中的康氏的一句注語有關。年譜“光緒二十二年丙申三十九歲”前有康氏自注雲:
此書為光緒二十一年乙未前作,故敘事亦止於是歲,門人羅孝高不知從何得之,蓋戊戌抄沒,落入人間,而孝高得之也。更(甡)年七十識。[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