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有為逝世前為何在基本定稿的《我史》中,寫下一句別有意味的注語,具體緣由今人已很難知曉。不過,他在70歲前自稱在乙未年便撰寫了年譜前半部,可謂疑竇叢生。讓人懷疑的理由至少有三點:其一,是年康氏方中進士,授工部主事,年僅37歲,似不至於在仕途尚未發達、功名尚未顯赫時,就對自己的前半生做回顧性的總結。這與明清時期人們晚年撰寫自訂年譜的習慣不符。其二,乙未年《馬關條約》簽訂,康氏在京參與策動公車上書,後又參與強學會活動,是年八月複南下,得到張之洞支持,創辦上海強學會。這個階段康氏全身心投入上書開會的政治活動,是否會有時間與精力撰寫年譜,也是值得懷疑的,至少目前還沒有發現關於他撰寫年譜的有力佐證(包括康氏本人或其家人弟子的文獻)。其三,康自言年譜在政變發生時被抄沒,後又碰巧被其門人羅孝高[15]所得,並完璧奉還,這種說法不免過於離奇。現在看到的年譜,內容多諷舊黨者,且指名道姓,攻擊慈禧、榮祿等當政者,倘若抄沒,又豈有重新流落民間的可能性?況且又恰被其門徒所得?康氏每每自命不凡,自認遇事多得蒼天佑助,此情並不稀奇,但事情如此玄虛,很難令人信服。鑒於上述原因,筆者以為康於乙未年開始撰寫年譜的可能性不大。
退一步說,即使康氏乙未年確實撰寫過年譜,而且年譜被抄沒後又奇跡般地回到康的手中,那麽,現在看到的年譜,恐怕也不會是“抄沒”前的原樣了。比較有力的證據是,今存年譜乙未年以前的內容,多夾雜著後來發生的事情。茲列舉如下:
(一)年譜“光緒九年癸未”記是年在南海創不纏足會情形後,康又言:“至乙未年與廣仁弟創辦粵中不纏足會,實用此例及序文。……戊戌七月,吾並奏請禁纏足矣。以知天下事無難易,專問立誌如何,昔之極難者,後或可竟行焉。吾立禁纏足之願,與廢八股之願,二十年皆不敢必其行者,而今竟行之。”[16]這裏插入的是戊戌年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