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慶澍(河南大學)
一
對於我,回憶是逐漸風化、剝蝕,乃至化為塵土的。極力打撈挽留,也仍然一天淡似一天。先生已經遠行,如不寫下這些文字,我恐終有失憶的一刻,如一片落葉忘卻了它曾依靠的大樹,一粒隕石忘卻了與它擦肩而過的星座。
二
2001年,我考入北京師範大學,在先生門下讀書,同一屆的還有高兄和李兄,其中我和老高的求學經曆多少都有點兒曲折。我是1999年碩士畢業後留校工作,當時的單位有個規定,碩士生入校工作滿三年之後才能考博,但我不知道當時是出於什麽念頭,在工作第二年就報名並且很幸運地考上了。王老師的大名,當然我是知道的,但他的書,我讀過的不多,而且我所工作的單位和他好像也沒什麽學術交集,印象裏也不曾請他來參加過答辯或講座。因此王老師與我,是完全陌生的兩個人——我知道他,但不認識他;他不知道我,當然更不認識我。所以赴京考試,完全是抱著嚐試的心理,並且是演習性質,目的是預備下一年正式來考。但既然來考,總還是心懷僥幸。我還記得到了北京,電話聯係上王老師,說想去他家拜見,這是公然而拙劣的套瓷,結果他很客氣地說,明天就麵試了,不用專門跑一趟。我本來就臉皮薄,這下正好,如獲赦免,但內心覺得考上的希望更渺茫了。筆試與麵試的題目幾乎都忘記,隻記得麵試是在一間大屋子裏,考生二三十人,李怡是麵試老師之一,梁鴻是記錄。那是我第一次見到王老師,他始終是笑眯眯的,話也並不多。似乎因為他的和氣,我也不怎麽緊張,加之畢竟當了兩年教師,有點兒講課經驗,胡扯一通,便打道回府了。
麻煩在結果出來之後而來。考試回來,自己估摸著肯定沒什麽希望,所以過了很久才打電話給王老師,同時詢問成績。沒想到他在電話裏說考得不錯,基本上被錄取了,這真是意外之喜,但煩惱也隨之而來:怎麽說服單位放我這個“犯規”的職工去讀書呢?工作不滿三年不能去考博,這個規定是不是符合勞動法我不知道,但學校有規定,自然有它的必要性和合理性。雖然此前和此後都不斷地有“犯規者”出現,而且也都達成了妥協,但目前在我這裏,它還是生效的,是不得不解決的。單位不同意,就不能去上學,這個機會也就浪費了,第二年再考,那就很難說了,我是毫無再戰成功的自信的。所以,隻有一條路,那就是求得單位領導和人事部門的諒解,法外開恩,允許我這個違反規定的人去念書。當時我如何與領導們“溝通”——這是好聽的說法,其實就是哀求——如何到處央人說情,如何擔驚受怕,今天已經記不清,但那種苦苦乞求的感覺至今揮之不去,是多少年都沒辦法遺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