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新政、立憲與革命:清末民初政治轉型研究

六、餘論:預備立憲中的製度創新及其異化問題

對於預備立憲的認知與評價,不同的視角可能得出不同甚至極端相反的結論。早在預備立憲開始之初,兩廣總督岑春煊在被慈禧太後召對時,就曾提出過“改良是真的還是假的”的疑問,在他看來,朝廷固然希望“真心改良政治”,但“奉行之人,實有欺蒙朝廷不能認真改良之據”,所以有“改良是假的”的說法。[375]的確,推行預備立憲,清政府自以為是“真變法”,革命派甚至立憲派卻在指責其搞“假改革”“偽立憲”。顯然,這是不同政治勢力出於不同政治目的需要而做出不同價值判斷的結果。

從學術研究史來說,以往很長一段時期內,在革命史的框架裏,一般對於預備立憲的評價基本上是否定的,研究者認為這隻不過是清廷用以欺騙人民群眾並對付革命的手段,因而是“假改革”“偽立憲”,是一場“騙局”。20世紀80年代後,經過學術界的“撥亂反正”,這種狀況大有改觀。但是,事物的發展又有走向另一個極端之勢。尤其是近年來,有人從現代化理論的研究視角,充分肯定其對於推動近代中國政治現代化進程的積極意義,則又有拔高之嫌。顯然,前者更多地著眼於主觀動機,後者則較為注重客觀效果,這兩方麵的結論看似矛盾,然而綜合起來看,可能恰恰從不同角度反映了預備立憲的雙重曆史內涵與正、反兩方麵的曆史價值。

從責任內閣製在晚清的曆史命運看來,對於預備立憲的評價似應注意如下三點。

其一,無可否認其在製度變革過程中有創新之處。責任內閣、國會與憲法,是西方近代憲政製度構架的三大要素。在清末預備立憲過程中,這三者均不同程度地成為憲政改革的重要內容。責任內閣製度的引進,是對中國傳統的宰相製度、明清時代的內閣製度、清代的軍機處製度以及清末的會議政務處製度的根本否定,顯然是政治製度變革過程中的極大創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