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那場爭論,休謨視之為生活裏的意外,希望盡快忘卻;對於盧梭,那是新的開始,從前所向往的黃金時代、自然教育和契約精神,現在他覺得無所謂了,重要的是揭露偽君子。1766年盧梭逃往英國,在思想意義上,那是他帶著頑疾和憂鬱闖入公共空間的冒險。誤解與猜疑大肆襲來,他覺得迫害的企圖無處不在,雖是假想的,卻揮之不去,他要在文字世界裏反擊。鑒於同代人沒有公正的判斷力,他就向後代人說明真相,為此專心寫作《懺悔錄》,在英國時兩易其稿。對於題目,到底是“回憶錄”還是“懺悔錄”,盧梭猶豫不定。草稿上標著“懺悔錄”,致友人信中卻說是“回憶錄”。《懺悔錄》出版後,它的風格為人質疑。盧梭生前的論敵埃皮奈夫人懷疑它的真實性,1849年拉馬丁(Lamartine)在法國立法議會演講時斥責盧梭虛偽。羅曼·羅蘭批評他言辭高傲,與托爾斯泰一樣親近自然,但兩人的《懺悔錄》差異大,托爾斯泰有純粹的基督教精神,盧梭放肆,有法利賽人的狂妄。[169]第二次世界大戰後,耶魯修辭學派的保羅·德曼(Paul de Man)從文本角度追溯寫作情境,他覺得盧梭是在辯解,不是懺悔。“懺悔”是以追求真理和至善的名義克服罪孽和羞恥,是對語言認識論的運用,“辯解”是敷衍的修辭術。[170]
德曼分析了《懺悔錄》的一個場景,盧梭、瑪麗永(Marion)與絲帶的故事:盧梭偷了維塞利(Vercellis)夫人家的絲帶,誣陷是女仆瑪麗永幹的,她是個聰慧和善的小姑娘,人見人愛,卻被趕走了。盧梭對此印象深刻,1776年又在《漫步遐想錄》中提及,“這個謊言的罪過夠大了,我對其後果始終一無所知,內疚使我將之想象得非常嚴重,罪過就更大”。對於盧梭的目的有很多解釋,1787年1月,《文學通信》(Correspondance littéraire)說他偷竊成性,“頭腦中滿是浪漫的想法,像個受不良教育的孩子,沒有謀生的本領”[171];加多(C. Gardou)歸咎於病態的敏感,“因偷竊絲帶受盤問時,他難以控製言行,所以有反常”[172]。但對於德曼,那不是道德問題或精神問題,而是宗教問題。除了表達悔恨之意,盧梭闡述謊言的修辭是炫耀性的,“盧梭注重的是那個用語言構建的公共場景,偷竊的事在其中更有意義”[1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