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藝術哲學

美學的第一個和主要的問題是藝術的定義。什麽叫做藝術?本質是什麽?我想把我的方法立刻應用在這個問題上。——我不提出什麽公式,隻讓你們接觸事實。這裏和旁的地方一樣,有許多確切的事實可以觀察,就是按照派別陳列在美術館中的“藝術品”,如同標本室裏的植物和博物館裏的動物一般。藝術品和動植物,我們都可加以分析;既可以探求動植物的大概情形,也可以探求藝術品的大概情形。研究後者和研究前者一樣,毋須越出我們的經驗;全部工作隻是用許多比較和逐步淘汰的方法,揭露一切藝術品的共同點,同時揭露藝術品與人類其他產物的顯著的不同點。

在詩歌,雕塑,繪畫,建築,音樂五大藝術中,後麵兩種解釋比較困難,留待以後討論;現在先考察前麵三種。你們都看到這三種有一個共同的特征,就是多多少少是“模仿的”藝術。

初看之下,好像這個特征便是三種藝術的本質,它們的目的便是盡量正確的模仿。顯而易見,一座雕像的目的是要逼真的模仿一個生動的人,一幅畫的目的是要刻劃真實的人物與真實的姿態,按照現實所提供的形象描寫室內的景物或野外的風光。同樣清楚的是,一出戲,一部小說,都企圖很正確的表現一些真實的人物,行動,說話,盡可能的給人一個最明確最忠實的形象。假如形象表現不充分或不正確,我們會對雕塑家說:“一個胸脯或者一條腿不是這樣塑造的。”我們會對畫家說:“你的第二景的人物太大了,樹木的色調不真實。”我們會對作家說:“一個人的感受和思想,從來不像你所假定的那樣。”

可是還有更有力的證據,首先是日常經驗。隻消看看藝術家的生平,就發覺通常都分做兩個部分。第一部分是青年期與成熟期:藝術家注意事物,很仔細很熱心的研究,把事物放在眼前;他花盡心血要表現事物,忠實的程度不但到家,甚至於過分。到了一生的某一時期,藝術家以為對事物認識夠了,沒有新東西可發見了,就離開活生生的模型,依靠從經驗中搜集來的訣竅寫戲,寫小說,作畫,塑像。第一個時期是真情實感的時期;第二個時期是墨守成法與衰退的時期。便是最了不起的大作家,幾乎生平都有這樣兩個部分。——彌蓋朗琪羅的第一階段很長,不下六十年之久;那個階段中的全部作品充滿著力的感覺和英雄氣概。藝術家整個兒浸在這些感情中間,沒有別的念頭。他做的許多解剖,畫的無數的素描,經常對自己作的內心分析,對悲壯的情感和反映在肉體上的表情的研究,在他不過是手段,目的是要表達他所熱愛的那股勇於鬥爭的力。西克施庭(西斯廷)教堂的整個天頂和每個屋角〔三十三至三十七歲間的作品〕[5],給你們的印象就是這樣。然後你們不妨走進緊鄰的保裏納(波裏納)教堂,考察一下他晚年〔六十七至七十五歲間〕的作品:《聖·保祿的改宗》與《聖·彼得上十字架》;也不妨看看他六十七歲時在西克施庭所作的壁畫:《最後之審判》。不但內行,連外行也會注意到:那兩張壁畫[6]是按照一定的程式畫的;藝術家掌握了相當數量的形式,憑著成見運用,驚人的姿勢越來越多,縮短距離的透視技術越來越巧妙;但在濫用成法,技巧高於一切的情形之下,早期作品所有的生動的創造,表現的自然,熱情奔放,絕對真實等的優點,這裏都不見了,至少喪失了一部分;彌蓋朗琪羅雖則還勝過別人,但和他過去的成就相比已經大為遜色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