戰後印度民族意識空前增長,群眾運動浪潮開始席卷全國,具有了更為波瀾壯闊的勢頭。與此同時,英國殖民者也加緊了對印度人民的壓製,紛紛出籠1919年《印度政府組織法》和《羅拉特法》,並製造駭人聽聞的阿姆利則慘案,對本來就一觸即發的政治形勢火上澆油。
一、民族意識的增長
第一次世界大戰後,印度民族意識空前高漲,主要表現在如下幾個方麵:
第一次世界大戰結束後,英帝國主義者歡慶勝利,卻沒有采取任何手段改善殖民地勞動人民的處境。於是,工人、農民和手工業者在戰爭一結束,就奮然而起。孟買12.5萬紡織工人,從1918年底開始到1919年初,舉行了罷工。1919年,罷工擴大到全國,幾乎囊括所有生產部門。農民和手工業者也進行各種形式的自發鬥爭,從前線歸來的印度士兵也參與其中。
第一次世界大戰使印度民族資本主義在夾縫中得到發展,資產階級力量隨著民族資本主義的發展也大大加強。然而,戰後英國資本力圖恢複對印度經濟的全麵控製,為民族工業發展製造桎梏。為了保證民族資本能夠繼續發展,資產階級把實現印度自治作為首要任務提上議事日程。
第一次世界大戰不但給印度民族資產階級提供了發展經濟的良機,而且也使印度在一係列國際政治事務中取得了實際上的自治領地位。在巴黎和會上,在國際聯盟中,都少不了印度人的身影。然而,印度國際政治地位的提高使它嚐到了甜頭,但國內政治地位帶來的卻是苦果,英國政府食言自肥,遲遲不肯明確宣布給印度自治領地位,激起了民族資產階級的不滿。
此外,俄國十月革命的成功和亞洲民族獨立運動的發展,給印度資產階級注入了一種新的思想,他們希望民族自治原則盡快在印度實現。國大黨多次通過決議,要求獲得民族自決權。1918年,國大黨德裏年會決議指出:“民族自決原則應該適用於一切進步民族。國大黨要求不列顛議會和巴黎和會承認印度是可以實施民族自決原則的進步民族之一。”[1]同年底,國大黨選舉提拉克和甘地等組成赴英代表團,其他民族企業家也組成代表團分赴美英法等國,進行抗議和請願。提拉克還致函巴黎和會主席、法國總理克裏孟梭、美國總統威爾遜,要求協約國列強給印度以民族自決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