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印度獨立運動

第二節 內閣使團和《蒙巴頓方案》

印度人民的革命鬥爭加速了英國政府向印度移交政權的進程。英國政府派出內閣使團,製定《內閣使團方案》,並在此基礎上成立印度臨時政府。由於國大黨和穆斯林聯盟矛盾重重,臨時政府無法運轉,製憲會議也形成虛設。蒙巴頓臨危受命,出任印度最後一任總督,為打破僵局,他快刀斬亂麻,製定了以印度與巴基斯坦分治為基礎的政權移交方案,即《蒙巴頓方案》。

一、內閣使團及其建議

內閣使團

1946年3月23日,由印度事務大臣勞倫斯、貿易大臣克裏浦斯和海軍大臣亞曆山大3位要員組成的內閣使團抵達新德裏。他們在印度待了3個月,同印度領袖們一起努力尋求印度憲政問題的解決辦法。他們首先同印度總督商量未來的綱領,同各省省督和總督行政會議官員討論印度的形勢,然後會見印度黨派領袖、土邦王公和著名人士,主要是與國大黨和穆斯林聯盟舉行談判。

具體來說,“從3月23日到6月29日,內閣使團在印度的工作大致分為3個階段。第一個階段是3月23日至4月17日,廣泛與印度各界交談;第二階段是4月17日至5月16日,重點與國大黨和穆斯林聯盟領袖就重點問題交換意見,草擬憲法改革方案;第三階段是5月17日至6月29日,進一步協調國大黨和穆斯林聯盟之間的關係,希望幫助他們達成協議,但最終未能取得成功”[8]。

內閣使團在協調國大黨和穆斯林聯盟之間的分歧時,遇到了不可逾越的障礙。在移交政權問題上,國大黨領袖們主張,英國人先撤出印度,把問題留給印度自己去解決,主張建立統一的臨時政府,召開統一的製憲會議製定未來印度憲法。而穆斯林聯盟則主張英國必須安排好分治事宜後撤出,分治後再由兩國各自的製憲會議為各自國家製定憲法。在建立國家問題上,國大黨主張,獨立後的印度是一個統一的聯邦國家,中央權力限製在一定範圍內,賦予各憲政單位以充分自治權。穆斯林聯盟則堅決主張建立兩個獨立國家,而且主張巴基斯坦的範圍應包括孟加拉、旁遮普、阿薩姆、信德、西北邊境省和俾路支斯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