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分治方案立法工作的推進和完成,英印政府緊鑼密鼓地落實分治方案的實施工作。重建過渡政府,設立分治委員會和邊界委員會等分治機構,劃定旁遮普、孟加拉和阿薩姆相關地區邊界,在西北邊境省、信德和俾路支斯坦舉行立法會議和公民投票,進行軍隊、資產和債務等分割。隨之,巴基斯坦和印度分別於1947年8月14日和15日(即14日子夜)宣布獨立。
一、英國向印度移交政權
在移交政權方案得到國大黨、穆斯林聯盟和錫克教派同意後,各有關省份隨即根據方案規定的方式和程序陸續舉行投票,決定最終歸屬。
1947年6月20日,孟加拉省立法會議投票結果決定該省一分為二,穆斯林占人口多數的東孟加拉加入巴基斯坦,印度教徒占人口多數的西孟加拉留在印度。6月23日,旁遮普省立法會議投票結果也決定一分為二,穆斯林占人口多數的西旁遮普加入巴基斯坦,東旁遮普留在印度。6月26日,信德省立法會議決定加入巴基斯坦。6月30日,英屬俾路支斯坦決定加入巴基斯坦。7月7日,阿薩姆省錫爾赫特縣舉行全民公決,多數人讚成並入東孟加拉,加入巴基斯坦。7月17日,西北邊境省全民公決,多數人讚成加入巴基斯坦。這樣,巴基斯坦就包括東孟加拉、西旁遮普、西北邊境省、信德、俾路支斯坦和錫爾赫特縣。
6月5日,總督建議設立分治委員會,負責協調各專家委員會和各分會工作,處理武裝部隊、檔案、人員、資產、債務等各方麵的分割。27日,由國大黨和穆斯林聯盟成員組成的分治委員會正式成立。6月30日,成立邊界委員會。7月5日,組建仲裁法庭。7月19日,重組印度和巴基斯坦臨時政府。7月底,成立臨時聯合防衛委員會。經過分治委員會等分治機構的艱苦努力,最終確立了邊界、軍隊、文員、資產、債務等的分割和重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