藩鎮割據一直被視為中晚唐時代的基本特征,如果說天寶十節度是有意的政治規劃,那麽隨著安史之亂的蔓延,遍置於內地的藩鎮則是時勢的產物,其興置多有偶然因素作用其中,即使河朔三鎮也不例外。因此所謂藩鎮割據的局麵絕非一個靜態對峙的畫麵,而是漸次形成的動態過程,並隨著中央和藩鎮兩方政治實力的消長而不斷變易。如果說唐前期的皇權是均質的,除羈縻府州外,唐王朝對於各州郡有著大致同等的控製力,那麽安史亂後隨著具有自利取向藩鎮及節帥的崛起,唐王朝對地方的控製力受到了挑戰[168],這種局麵無論對於唐廷還是藩鎮而言都是全新的。唐王朝最初試圖重建統一,而藩鎮也不願意輕易讓渡因安史之亂獲取的地盤及利益,於是雙方關係不得不依據政治、軍事實力的對比,重新來加以定義,這種“界定”不免要通過戰爭的方式來進行。其實,當時不但中央與藩鎮關係是不穩定的,藩鎮與藩鎮之間的關係同樣亦不穩定[169],田承嗣分割相衛便是一個典型的案例,因而在代宗、德宗兩朝,不但中央與藩鎮之間多有征戰,藩鎮之間的衝突亦不稀見。元和中興的成功大半緣於田弘正的主動歸附,改變了河朔與中央的力量對比,但無論唐憲宗還是田弘正,都無力改變河朔的政治結構,更遑論動搖藩鎮這一地方層級的存在,因此唐廷對於河朔的重新控製難免淪為曇花一現,但長期的戰爭亦使得雙方都更加清楚地認識到力量的邊界與相互間的行動邏輯。與唐前期相比,中晚唐政治的運作更加依賴於慣例與默契,而這種慣例與默契的形成,並不是製度的產物,也絕非一蹴而就,而是通過代宗、德宗、憲宗諸朝,中央和地方不停地戰與和,逐步達成的妥協。[170]以下舉魏博的兩個例子來說明政治慣例是如何形成與運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