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弘正之死標誌了元和中興事業至此戛然而止,對此傳統的史家多指責穆宗君臣的昏聵與失策:
穆宗乘章武恢複之餘,即位之始,兩河廓定,四鄙無虞。而(蕭)俛與段文昌屢獻太平之策,以為兵以靜亂,時已治矣,不宜黷武,勸穆宗休兵偃武。又以兵不可頓去,請密詔天下軍鎮有兵處,每年百人之中,限八人逃死,謂之“消兵”。帝既荒縱,不能深料,遂詔天下,如其策而行之。而藩籍之卒,合而為盜,伏於山林。明年,朱克融、王廷湊複亂河朔,一呼而遺卒皆至。朝廷方征兵諸藩,籍既不充,尋行招募。烏合之徒,動為賊敗,由是複失河朔,蓋“消兵”之失也。[110]
不可否認田弘正之死有偶然因素作用其中,若唐廷頒賜成德的一百萬貫賞錢能及時運抵,或田弘正帶入鎮州的兩千親兵不被遣回,悲劇或可避免。[111]因而對此負有責任的度支使崔倰遭到了“不知大體”的譏評,但我們檢核崔倰的履曆,便不難注意到他雖然出自博陵崔氏這樣的名門望族,卻是一位以善治財賦而著稱的能吏。[112]這類“理財型”官員的崛起[113],雖然偏離傳統士大夫理想中的“賢臣”形象,卻為唐王朝在安史之亂的衝擊下仍能維持國家財政的平衡立下了汗馬功勞。而主持消兵的蕭俛,雖才識平庸,但個人操守尚佳,有“趣尚簡潔,不以聲利自汙”的名聲。[114]因此,代表清流士大夫蕭俛的消兵動議與理財能手崔倰的慳吝之舉,雖然表麵上看起來並無關聯,實際上都暗示唐王朝的財政已無力支持元和以來對於魏博為代表的藩鎮的贖買政策。[115]
憲宗時代的成功很大部分緣於李絳所主張的“不有重賞過其所望,則無以慰士卒之心,使四鄰勸慕”的贖買政策[116],其實質在於讓具有自利傾向的藩鎮軍隊體會到忠於朝廷所能獲得的回報大於自立於朝廷之外,達成“魏之人相喜曰,歸天子乃如是耶”的效果[117],借此邀買人心。元和七年以來,魏博對於朝廷的恭順,便仰賴於田弘正本人的效忠與朝廷給予魏博將士豐厚給賜這兩者的合力。但這一政策可否持續,受製於兩個要素,一個是唐王朝本身的財政狀況[118],另一個則是重複賞賜之後無可避免地邊際效應遞減。因而元和中興盛世表象之下,早已埋藏著深刻的危機,憲宗雖然在表麵上恢複了統一,但無力改變河朔藩鎮的基本構造,河北與長安之間的差異並沒有得到真正的彌合。唐廷與田弘正試圖通過政治景觀的改易來強化魏博軍將尊奉朝廷的意識,改造河朔地域的文化風習,其長期成效雖難論定,但至少在田弘正執政的近十年中尚未見有明顯的改觀。[119]長慶初,“魏、兗二帥以田夷吾、曹璠善屬文,貢置闕下”,日試詩百首,“藻思甚敏,文理多通”,兩人分署魏州、兗州縣尉。[120]此舉似乎意在證明教化的效果,不過幾個月後,田弘正父子的橫死便打碎了這一文質彬彬的幻象。